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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23:32:00 股吧网页版
21专访|深圳破产管理署:企业重组、个人破产制度缘何需要协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10日,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正式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由政府机构发起设立、同时覆盖企业庭外重组和个人破产公共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从政策背景来看,“庭外重组”既符合中央文件的相关精神,亦在深圳综改政策中有迹可循。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此前全国范围内已有部分地区设置庭外重组中心,但多数主要聚焦于企业债务重组。深圳此次将个人债务与企业债务合并考虑,其背后有何考量?

  10月14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该署有关数据显示,深圳超过50%的个人破产申请人的负债原因包含了生产经营。由于企业和个人债务往往具有一定关联性,合并考虑和处理效率更高、也更为彻底。

  同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从该署独家获悉,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将于10月15日(周三)开始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庭外重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图源: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企业和个人债务合并考虑“效率更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25年以来,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相继设立此类庭外重组中心,其名称分别为长三角庭外重组中心、浙江省企业债务重组中心、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不过,上述三个平台更多聚焦于企业端,即陷于财务困境的企业。

  与此不同,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下设企业庭外重组、个人债务重组两个分中心,同时面向困境企业和自然人提供债务庭外重组有关公共服务。这是深圳又一次创新之举。

  对于此种“企业+个人”一站式服务的价值所在,10月14日,深圳市破产管理署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市场环境下,企业的财务困境很可能导致为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相关人员陷入“债务泥潭”。深圳超过50%的个人破产申请人的负债原因也包含了生产经营。

  “企业和个人债务往往具有一定关联性,合并考虑和处理效率更高、也更为彻底。能为困境企业和关联企业家、民营经济人士同步走出财务困境提供机会和渠道。”该署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因此,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在国内率先推动了企业重组机制和个人破产制度协同创新发展,助力相关债务清理“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这一模式亦将提升深圳市的破产办理质效,并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庭外重组如何实现“公信力”和“市场化”

  该中心另一个亮点,则在于“三位一体”以及“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新模式。

  记者注意到,此前全国各地的庭外重组中心多由各地商事调解中心、行业协会、中级人民法院等发起建立。

  而深圳的“三位一体”指 “政府搭台+部门协同+协会参与”。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由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三家发起单位共同组建。这将充分融合相关单位在破产事务管理、企业服务培育和破产案件专业化推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推动庭外重组公信力和专业性同步发展。

  “三位一体的模式能助力解决庭外重组机制有关公信力不足、规范性不够、协调力不强等发展瓶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同时,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拟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推动降低庭外重组成本。对于企业庭外重组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核查、综合协调事项,以及个人破产相关的政策咨询、心理咨询、申请前辅导、庭外债务和解事项,由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组织提供公益服务。对于需要依托社会专业机构推进的市场化重组或者纠纷调解服务,实行市场化服务机制。

  三家深圳的发起单位强调,庭外重组是市场化重整机制的重要组成,市场化原则是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

  “陷入财务困境的市场主体以及相关债权人、投资人具有重组意愿,愿意积极借助市场化重整机制进行债务清理,是庭外重组工作能够高效推进的关键所在。”深圳市破产管理署向记者解释称。

  对此,启动仪式上发布的《关于组建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的决定》《深圳市企业庭外重组服务规程》《深圳市个人债务重组服务规程》等重要配套文件特别明确,庭外债务重组将坚持市场化原则,在相关主体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庭外重组方案、个人庭外和解协议的起草、表决、签署以及执行,均应当充分尊重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各方真实意愿。

  重组专员名录库达40家

  另一方面,由于庭外债务重组涉及困境市场主体的重组可行性判断、债权申报和核查、债务梳理、财产调查、投资促进、协商谈判、纠纷调解以及重组方案起草、表决、签署和执行推进等诸多专业事项,需要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保障。

  为提升庭外重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水平,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企业庭外重组专员名录库》,遴选40家具有重组或者重整经验的专业服务机构,组成庭外重组服务中心首批企业庭外重组专员,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庭外重组服务队伍。据悉,首批企业庭外重组专员含广东省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12家、二级管理人16家、三级管理人12家。

  此外,三家发起单位还发布《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企业庭外重组投资人名录库》,招募56家具备投资实力且对庭外重组业务感兴趣的投资机构加入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投资人名录库,积极助力困境市场主体化解庭外重组投融资难题。

图源: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以下是专访实录:

  21世纪经济报道:成立该中心有哪些上级文件方面的政策背景?

  深圳市破产管理署:中央层面,《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庭外重组制度,实现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制度的有效衔接,强化庭外重组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2020年10月,中央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中,就有支持深圳“探索建立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率先试行自然人破产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列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同时,在深圳层面,市委依法治市委的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重点工作安排、年度工作要点等,要求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参与困境市场主体救治的工作机制,组建重组服务中心。

  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亦设立庭外重组中心,以企业债务重组为主,而深圳加入了个人债务重组,这一新模式有何优势?

  深圳市破产管理署:第一,在市场环境下,企业的财务困境很可能导致为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相关人员陷入“债务泥潭”,我们有关统计数据也显示,深圳超过50%的个人破产申请人的负债原因也包含了生产经营。

  企业和个人债务往往具有一定关联性,合并考虑和处理效率更高、也更为彻底。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充分运用了深圳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优势,在国内率先推动了企业重组机制和个人破产制度协同创新发展。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下设企业庭外重组、个人债务重组两个分中心,将同时面向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债务清理服务,是国内首个“一站式”提供企业债务重组和个人破产公共服务的平台,能为困境企业和关联企业家、民营经济人士同步走出财务困境提供机会和渠道,助力相关债务清理“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

  第二,庭外重组服务中心还是全国首个由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庭外重组服务平台,探索实行“政府搭台+部门协同+协会参与”三位一体的重组服务新模式,能助力解决庭外重组机制有关公信力不足、规范性不够、协调力不强等发展瓶颈。庭外重组服务中心还聚集了丰富的投融资资源。在启动仪式上,我们发布了《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企业庭外重组投资人名录库》,招募了56家具备投资实力且对庭外重组感兴趣的投资机构加入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投资人名录库,积极助力困境市场主体化解庭外重组投融资难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该中心预计何时开始接受重组申请?

  深圳市破产管理署: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于10月10日下午正式启动运行,10月15日(周三)开始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庭外重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我们将安排具有庭外重组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进行轮班,相关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755-82028880)进行咨询,符合庭外重组条件的,可以正式向中心提出庭外重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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