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4 22:19:40 股吧网页版
粮食市场供应充足 节粮减损成效显著——国新办发布会聚焦“十四五”时期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效
来源:新华社 作者:古一平、韩佳诺、王悦阳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题: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节粮减损成效显著——国新办发布会聚焦“十四五”时期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效

  新华社记者古一平、韩佳诺、王悦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进展符合预期,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粮食市场供应充足,粮食流通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刘焕鑫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比“十三五”期末增加25公斤,达到500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人均400公斤粮食安全线,做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国粮食流通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从设施条件看,深入推进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全国粮食标准仓房完好仓容超过7.3亿吨,比“十三五”期末增加5800万吨。

  从产业发展看,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产业强、供给优,2024年全国粮食企业工业总产值超过4万亿元。

  粮食收购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十四五’时期,我们把粮食收购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畅通农民售粮渠道,持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我国年均粮食收购量在4亿吨以上。”刘焕鑫介绍,我国粮食库存充裕、市场平稳。

  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正在陆续展开。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工作重点,刘焕鑫表示,将着力推进市场化收购,强化人员、仓容、资金、运力等要素保障,多措并举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入市,活跃市场购销;精心组织政策性收储,及时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同时,合理把握各级各类储备收储轮换时机节奏,精准落实调控措施,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粮食流通领域节约减损取得显著成效

  保障粮食安全要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秦玉云介绍,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粮食流通领域节约减损取得了显著成效。

  粮食储存减损更加有效。农户储粮方面,在全国主要产粮大县建成了一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主要提供粮食干燥、清理、收储等服务。粮库储粮方面,大力推进现有仓房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谷物冷却“四合一”储粮技术,目前在粮库已经广泛普及应用。“我们的粮食储存管理正在由安全储粮、减损降耗迈向绿色优储、保质保鲜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秦玉云说。

  粮食资源利用更加充分。组织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合理掌握加工精度,提高粮油产品出品率,避免过度追求“精、细、白”。

  节粮减损氛围更加浓厚。挖掘粮食流通领域节粮减损典型案例,推动节粮爱粮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粮食应急保供能力稳步提升

  在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粮食应急保障至关重要。

  刘焕鑫说:“近年来,我们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粮食应急保供能力稳步提升。”

  加强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对预案进行动态完善。

  加强粮食应急协作体系建设。组织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华中、西北、东北等7个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区域、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架构逐步成形,粮食应急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加强粮食应急企业体系建设。本着优中选优、动态更新的原则,选定一批大型粮油加工、物流配送等企业作为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省一级也确定相应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统筹调度企业资源,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担当,推动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做到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

  强化粮食应急保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紧抓不放。刘焕鑫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打基础、提能力、强支撑上下更大的功夫,不断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持续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更好守护国家粮食安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