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3 00:11:21 股吧网页版
多只基金调整风险等级 提示投资者动态配置
来源:证券日报

  10月9日,富国基金公告宣布,自10月10日起对旗下31只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其中28只产品风险等级上调,3只产品下调。结合近期西部利得基金、中邮创业基金等多家公募机构类似操作,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基金管理人动态调整风险等级,既是对监管合规要求的响应,也是对市场环境变化、产品运作特征演变的主动适应。

  合规要求与产品变化

  是调整主因

  记者进一步梳理上述富国基金公告发现,此次31只调整风险等级的产品中,提高风险等级的产品为28只,主要类型为混合债券型一级基金、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被动指数型基金,20只基金的风险等级均由R2(中低风险)升至R3(中风险),8只基金的风险等级均由R3升至R4(中高风险)。另外3只基金调降风险等级,具体为富国上海金ETF、富国上海金ETF联接A、富国上海金ETF联接C,风险等级均由R4调降至R3。

  “基金管理人调整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是结合监管要求、产品实际运作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吴粤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吴粤宁认为,从相关规定与基金管理人责任来看,基金管理人需定期结合产品历史运作数据(如净值波动、最大回撤、资产配置结构)重估风险等级,确保评级合规且真实反映产品风险特征,避免“评级与风险脱节”。

  “从产品本身看,投资组合的变化是风险等级评估的关键因素。”吴粤宁进一步表示,比如基金大幅增加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拉长债券久期、参与衍生品交易等,有可能导致风险等级上升;反之,若基金收缩高风险资产暴露,则可能风险等级会下降。此外,市场环境变化、基金经理投资策略转向,也会影响产品潜在风险,促使管理人调整风险等级,确保评级能真实反映产品的风险暴露程度。

  此前,多家基金管理人也曾针对旗下产品调整风险等级。

  9月30日,西部利得基金公告,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及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和要求,公司对西部利得中证1000指数增强的风险等级进行了重新评估,并调整了该基金的风险等级,由R3调整为R4。

  同日,中邮创业基金也调整了旗下5只基金(份额分开统计)的风险等级,将旗下3只债券型基金的风险等级提升至R3,2只混合型基金的风险等级提升至R4。

  事关投资者操作权限

  与持仓安全

  基金风险等级调整,直接关系投资者的操作权限与持仓安全。具体产品风险等级的调升与调降,对于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而言,影响呈现明显分化。

  “风险等级调升后,原风险承受能力偏低的投资者将面临操作限制与风险提示。”吴粤宁解释,若投资者风险测评结果低于基金调升后的等级,会被限制新申购,无法再买入该产品。这一限制是“保护性措施”,避免投资者被动承受超出自身能力的风险。

  对于已持有该基金的投资者,基金公司或销售机构会通过短信、APP推送等多渠道发送风险提醒,清晰告知“产品风险特征已发生变化”,提示投资者重新评估持仓匹配度,同时通常会建议赎回或转换至更低风险的产品,帮助投资者规避潜在风险。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产品运营曾方芳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基金管理人上调产品风险等级时,通常意味着该基金在追求更高潜在收益的同时,也将面临更大的净值波动风险。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需审慎评估这一变化是否超出自身容忍范围,必要时可考虑赎回部分份额以控制风险。

  而风险等级下调的产品,对投资者的影响则偏向“利好稳健需求,利空高收益需求”。曾方芳表示,若产品风险等级被下调,则表明基金的整体风险水平降低,其预期收益也可能相应回落。这对于注重资产稳健增长的投资者构成利好,但对于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而言,该产品的吸引力可能减弱,或需考虑调整持仓以优化投资组合的收益目标。

  在多份风险等级调整公告中,基金管理人均特别提示: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