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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15:36:49 股吧网页版
非车险“报行合一”新规11月实施 有何影响?
来源:央广财经

  央广网北京10月11日消息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持续加强主险和附加险条款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这意味着继车险、人身险业务实行“报行合一”后,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也即将落地。

  “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经营行为完全一致。央广财经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自今年3月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已多次就相关制度文件向行业主体征求意见。

  《通知》主要在优化考核机制、规范产品开发使用、规范保费收入管理、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发挥行业组织支撑服务作用等六大方面提出要求,旨在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从车险到银保渠道,再到经代渠道,‘报行合一’政策效果明显,有利于保险行业降本增效,降低费差风险。因此,‘报行合一’推广到其它非车险领域是理性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对央广财经记者表示,近日出台的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政策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覆盖范围广,责任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农业险等车险以外的其他财险业务均包含在内。二是强调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怎么报的就怎么卖”,不能私下乱改费率或加费用。三是强调主险和附加险要规范搭配,不能靠附加险变相降价。

  具体而言,在严格条款费率使用方面,《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持续加强主险和附加险条款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标的使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在加强费率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应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王国军指出,从“报行合一”的政策效果来看,行业短期内面临压力,一些靠“高费用、低价格”抢市场的公司保费会下降,处境艰难。但长期而言,政策将促使市场更规范,恶性竞争减少,有定价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公司会更有优势。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靠返佣赚钱的中介压力更大,专业度高、服务好的中介会更受欢迎。

  王国军建议,为应对新政策带来的行业发展格局变化,保险公司可以学习此前车险领域的成熟经验。他指出,车险领域实行“报行合一”后,保险公司经营的优化是行业选择,不再拼费用,而要拼服务、拼技术、拼效率。在产品开发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多开发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要确保合规,避免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在技术创新方面,可以利用科技赋能,如用大数据定价、用物联网防灾减损等手段降低成本。

  “总之,新规是为了让非车险市场更健康。短期会有阵痛,但长期看,对行业、对公司、对消费者而言都是好事。未来,专业、合规、有创新能力的保险公司才能走得更远。”王国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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