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0 15:16:10 股吧网页版
中酒协宋书玉:白酒香型划分科学体系不够完整 个性化风味是酿造方向
来源:中国经营报

  “按照香型分类构建起较为完整的白酒标准体系,对于产业技术规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不能否认,香型划分的科学体系不够完整,同一香型间的风味个性化表达受到一定限制。产品风味个性化表达无疑成为重要方向。”

  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汉酒文化大会上,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分享了上述观点。

  他认为,每一个名酒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独特风味。近些年来,中国白酒产业大量的研究聚焦微生物与风味、微生态体系与风味、感官感知与风味、化合物构成与风味等。传统经典工艺间融合也成为关注焦点,产品风味个性化表达无疑成为重要方向。

  “洋河绵柔、古井烤麦、皇沟馥香、柳林酒海等都是品牌+个性风味的实践案例。消费市场更是如此,随着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提升,个性化风味一定是酿造的方向。”宋书玉说。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今年9月与古井集团的座谈交流中,宋书玉也提到了类似的观点——淡化“香型”分类,鼓励“品牌+风味”表达。

  中国酒业协会在此前发布的《中国白酒消费趋势报告》指出,除了香型是消费者考虑的首要因素外,风味、健康、文化、体验等都是消费者考虑的重要因素,消费需求在市场这一基础要素中已经发生改变,这促使“上层建筑”必须也能提供多样化的商品。

  事实上,早在1979年的第三届全国评酒大会上,参评白酒首次按照香型划分,彼时有酱香、浓香、清香和米香四大类。发展至今,业内普遍认可的香型有12种,包括凤香、芝麻香、兼香、董香等。

  业内关于白酒香型的讨论由来已久。中酒银河董事长肖照就直言,中国白酒的香型之分,扼杀了白酒产业的创新,也阻碍中国白酒产品走向全球。

  “很多全球化的酒品类,都没有香型的概念。比如,法国的酒庄,只是谈风格上的差异而已。现在很多酒企已经开始不追求香型了,只要好喝就行。中国白酒企业只有去香型化,勇敢开创自己的香型,整个行业才能实现百花齐放。”肖照说。

  白酒行业营销专家蔡学飞在行业论坛上曾表示,很多酒厂靠创新香型来让品质更上一层楼。可以说,香型在规范生产、让酒的分类更细、推动行业发展上作用很大。但是,如果香型分得太过细,会让消费者一头雾水,对行业长远发展不好。

  酱香酒文史学者周山荣则认为,对于中小酒厂而言,香型不是枷锁而是阶梯。中小酒厂要做的不是淡化香型,而是借助香型夯实品类,然后做出自己的风味特色,坚定地走“香型(品类)+风味”路线。

  在宋书玉看来,正在经历深度调整的中国酒业,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由消费端倒逼生产者、经营者的深刻变革。也就是说,消费者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变了,如果行业还是按照过去的生产经营方式,可能会没有未来。只有跟随消费者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的变迁,从里到外推动产业变革,才能在时代的滚滚大潮中生存下去。

  结合市场动作可知,诸多酒企在工艺融合、风味创新上突破边界。从遴选原料、优化酿造流程和勾调技艺等方面塑造独特风味产品,越来越多的香型融合产品进入市场。

  比如,皇沟馥香仰仗“多曲多粮同窖共酵”工艺,推出“一口四香”风味;李渡酒业则采用“母糟+母曲+高温以及古窖古法和文物老酒”,酿造出“一口四香”,即“端杯闻浓香,沾唇是米香,细品有清香,后味陈酱香”等。

  不过,多位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仍需警惕部分酒企借助风味个性化、多元化趋势大讲营销故事。

  宋书玉强调,香型与个性化品质表达会长期并存。但是,风味个性化切记不能是概念,如果是概念就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其实,在过往的白酒营销中,此类案例较为常见。作为一个更加看重文化和历史的行业,很多白酒企业曾大搞“年龄竞赛”:你300岁,我500岁;你1000岁,我2000岁;还有建厂不足10年的酒企,竟推出30年甚至50年的年份酒。

  “风味个性化要构建起从原料到酿造、从贮存到勾调、从理化到感官的全流程个性化,并不断强化其风味个性,让消费者容易辨识,才能喜欢,才有未来。”宋书玉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