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0 13:59:49 股吧网页版
对“吹哨人”奖励标准需大幅提高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皮海洲

  为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举报工作实践,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对2020年发布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下称《举报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吹哨人奖励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修订的《吹哨人奖励规定》明显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力度。例如,将奖金比例从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高到3%。对于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人,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如果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举报人为内部知情人员,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或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健全了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过程中履职不力行为的追责问责。规定线索处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若对吹哨人提供的重大违法行为线索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影响查处工作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制度是资本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完善的举报制度,可以进一步发现证券期货市场所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从而推动监管执法工作,促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2020年发布的《举报规定》似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其中较为明显的一点原因是给予举报人的奖励过低。一方面,奖金比例仅为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另一方面,奖金上限也较低,如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仅为10万元;提供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也不超过30万元。这样的奖励金额对知情人士缺乏足够吸引力,与举报人可能面临的风险不匹配。

  因此,此次新推出的《吹哨人奖励规定》大幅提高了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这一修改方向无疑是正确的。然而,从具体奖励标准来看,仍有提升空间。尽管50万元或100万元的上限较原来的10万元或30万元有了显著提高,但与举报人可能面临的风险相比,仍显不足,对知情人士的吸引力依然有限。

  在确定吹哨人或举报人奖励标准方面,美国证监会的做法值得借鉴。2010年,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设立了SEC举报人计划,将举报人奖励标准定为罚没款金额的10%到30%。据统计,自2012年美国SEC首次发放举报奖励以来,已有超过200人领取了超过10亿美元的奖金,其中单笔最大奖励为2023年发放的2.7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19亿元。这表明,美国SEC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远高于A股市场,而较高的奖励标准正是其举报制度成功的重要因素。

  因此,A股市场有必要大幅提高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可借鉴美国SEC的做法。例如,将奖金比例提高至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0%,并取消奖金上限,使罚没款金额与举报人奖金直接挂钩。通过这种较高的奖励标准,增强举报机制的吸引力,鼓励更多知情人士成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吹哨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