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
《公告》提出,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家支持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思路,提出多项治理举措。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指导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可以发挥三方面作用:一是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经营者可以结合自身成本和行业平均成本,优化定价策略,合理制定价格,规范价格行为。这不影响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不正当价格行为涉及的“低于成本”是指低于经营者自身成本。二是引导经营者改进生产经营管理。经营者可以了解全行业状况,进一步优化生产经营,推进提质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三是评估行业竞争状况。通过对比行业平均成本和市场价格,可以更加准确地监测、评估行业竞争状况,为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此外,《公告》要求行业协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规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开展提醒告诫。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加强监管执法。
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还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地加强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