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四川商投基金公司被责令改正,董事长同步收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0月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两则监管措施公告,对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商投”)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下发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四川商投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二是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三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和填报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四是未按规定保存基金相关资料;五是未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决定对四川商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一份公告显示,由于四川商投上述违规行为,白华英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0日,是四川商投集团旗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及投资咨询相关服务。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旗下机构,该公司管理多只基金,投资涉及医疗科技、企业管理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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