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新华社记者魏玉坤
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公告具体有哪些重点内容?如何保障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9日进行了解读。
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是以价格机制的正常发挥为前提的,价格机制的正常发挥又是以价格良性竞争为条件的。当前,我国部分产业出现无序竞争现象,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正在组织实施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扩大中高端产能供给。同时,需要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公告。
公告在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前提下,按照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思路,采取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等措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问: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可以发挥什么作用?
答:公告提出,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开展此项工作可以发挥三方面作用:
一是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经营者可以结合自身成本和行业平均成本,优化定价策略,合理制定价格,规范价格行为。这不影响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不正当价格行为涉及的“低于成本”是指低于经营者自身成本。
二是引导经营者改进生产经营管理。经营者可以了解全行业状况,进一步优化生产经营,推进提质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是评估行业竞争状况。通过对比行业平均成本和市场价格,可以更加准确地监测、评估行业竞争状况,为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同时,公告强调,行业协会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规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问:对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国家支持和鼓励正常的市场竞争,对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公告提出三方面监管措施:
一是提醒告诫。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二是监管执法。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失信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问:公告对规范经营者招标投标行为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现行法律法规围绕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的价格竞争,对经营者招标投标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针对部分行业领域低价低质中标问题,公告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成本指的是经营者自身成本,经营者投标报价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但高于自身成本的,不属于应当否决的投标。
问:如何抓好公告落实?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按照公告提出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举措,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
一是开展政策宣贯。围绕治理价格无序竞争,深入开展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推动行业自律。强化事前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重点企业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三是强化市场监测。密切监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和行业竞争状况,及时发现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线索。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落实好公告提出的监管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