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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09 02:30:30 股吧网页版
完善出海服务体系 护航央国企高效出海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完善出海服务体系护航央国企高效出海

  □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徐策中国经济信息网张浩然

  □ 央国企作为企业出海的“开拓者”和核心力量,其加速出海承载着服务强国建设、保障产业安全、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使命。央国企凭借其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和政策资源禀赋,不仅要当好出海的“开拓者”,更要承担起“战略护航者”与“规则引领者”的关键角色

  □ 央国企加速出海具备多层次、系统性优势。这些优势既源于国家层面构建的全方位政策支撑体系,又根植于企业自身积淀的核心能力,并体现在出海模式的持续迭代升级。三者之间相互衔接、协同发力,为我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增强整体竞争力、参与规则制定与治理提供坚实支撑

  □ 鉴于央国企出海的战略紧迫性、风险挑战与高质量发展诉求,构建系统性、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与综合服务体系成为关键。应重点完善出海发展战略规划与协同机制、全方面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建立全面综合服务体系,以破解央国企出海瓶颈、提升全球竞争力。通过发挥其产业引领和规则先行作用,带动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形成整体竞争力,最终为实现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在当前全球化格局深度重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出海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一进程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发展空间与市场拓展,更与我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和长远发展紧密相连,影响着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升和国际合作新空间的开拓。

  在此关键时期,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以下简称“央国企”)的出海行动具有超越一般企业的战略意义。作为国家战略的“主力军”和经济安全的“压舱石”,央国企的出海既是应对全球竞争的必要举措,更是服务国家强国建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需要。

  尽管我国央国企在政策支持、产业能力和出海模式上具备独特优势,但也面临着更复杂的地缘政治风险和合规挑战。为此,9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着眼于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下一步,应加快建立面向央国企出海的系统性支持体系。这不仅是为央国企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全球竞争力提供保障,更是要通过发挥其产业引领和规则先行作用,带动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形成整体竞争力,最终为实现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深刻把握央国企出海新的时代逻辑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度重构,各国产业发展和外部发展空间均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已成为必然选择。其中,央国企出海承载着服务强国建设、保障产业安全、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使命。央国企凭借其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和政策资源禀赋,不仅要当好出海的“开拓者”,更要承担起“战略护航者”与“规则引领者”的关键角色。

  (一)加速出海是央国企突围破局与实现全球布局的紧迫需求

  当前,全球格局加速演变,地缘政治博弈加剧,技术封锁与规则重构交织,国际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显著增加,部分产业在全球竞争中面临技术压制与市场准入限制。

  在此形势下,央国企出海肩负着打破封锁、构建自主可控国际供应链体系的战略任务。其系统性布局能力,有助于突破单一市场资源局限,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产业链闭环。更重要的是,央国企拥有“借船出海”“共建生态”等模式,能为广大民营企业搭建通道、积聚经验,形成“国家队”引领,多主体协同的出海格局,从整体上提升中国产业的全球抗风险能力和系统竞争力。

  (二)加速出海是央国企提升全球竞争力与支撑强国建设的必然路径

  强国建设是新时代我国发展的中心任务,其对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全球资源配置、国际标准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央国企作为我国经济运行的“压舱石”、投资的“主力军”和科技创新的“引领者”,是落实强国建设的核心载体。

  制造强国要求输出全产业链整合能力与技术标准制定能力;能源强国要求具备全球能源资源获取与清洁能源技术输出能力;贸易强国要求具备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搭建跨国贸易网络与数字贸易平台能力。面对强国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仅依靠国内布局难以突破资源与技术的双重制约,必须加速央国企出海进程。通过打造一批具备丰富国际竞争实践经验、能够适应并善于运用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大型跨国集团,为实现系列强国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三)加速出海是央国企支撑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提出全球治理新方案的关键支点

  当前,逆全球化浪潮兴起,各国经贸往来长期依托的规则不断弱化,全球治理规则处于重大变革期,面临新一轮重构。在此背景下,我国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企业加速出海是我国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践渠道。

  在此进程中,央国企将成为“规则对接先行者”和“中国方案提供者”。作为我国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它们是最早一批在海外市场参与竞争,直面国际法律、规则、惯例考验的中国企业。它们不仅成为我国企业大规模出海规则适配的“试验田”,而且反哺国内企业出海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了我国开放的深度与广度。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数据显示,央企已累计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布局了1万多个项目和机构,成为民营企业出海的关键助力。因此,应以央国企出海为支点,在规则变革与全球竞争前沿地区,展示中国理念、提供中国方案,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更加公平、包容的方向发展。

  二、我国央国企出海已经具备多重优势

  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竞争与合作交织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加速出海具备多层次、系统性优势。这些优势既源于国家层面构建的全方位政策支撑体系,又根植于企业自身积淀的核心能力,并体现在出海模式的持续迭代升级。三者之间相互衔接、协同发力,为我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增强竞争力、参与规则制定与治理提供坚实支撑。

  (一)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为央国企出海保驾护航

  一是顶层战略为央国企出海指引方向。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余年来,其已成为央国企出海的核心战略平台。截至目前,国资央企累计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合作项目已超过5000个。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则为央国企拓宽了出海领域边界,并为出海模式提质升级指引了方向。在这一过程中,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在高端制造、数字服务、绿色能源等领域的开放力度。依托多边平台的规则对接机制,央国企的出海模式正从“产品、基建、资源型出海”转向更具附加值的“技术、标准、服务型出海”。强国战略为央国企出海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其中:能源强国战略引导央国企在海外布局资源开发项目,缓解国内资源约束;制造强国战略引导央国企争夺产业链主导权,降低断供风险、突破技术封锁;数字中国战略引导央国企出海规避技术风险、抢占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则高地。

  二是不断完善企业出海的政策支持体系。我国不断改革创新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方式,发布相关指导意见,加快推动中国从投资大国向投资强国的转变;加强制度建设,将对外投资的促进、服务、监管和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化对外投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实施对外投资备案管理办法,加大对外投资合作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完善双边投资合作机制,与有关国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双边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服务保障,建成“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跨境企业的规范引领与保护,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自贸港、自贸区的先行先试功能。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后,不断推进境外投资监管政策改革试验,成为诸多改革“试验田”,比如投资外汇登记全面下放、以“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2025年12月,海南自贸港将正式封关运作,目前各部委及海南省已发布超过15项封关政策。这些高水平开放平台在投资、贸易、监管等方面的创新,为央国企适应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供了“练兵场”。

  (二)经验+技术+资金优势助力央国企加速出海

  一是央国企有丰富且历史悠久的出海经验,为企业出海提供借鉴。1979年,国务院提出“出国办企业”,开启了我国对外投资、企业出海的序幕。同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集团前身)成立,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标志性窗口之一。中信集团同世界各国的金融界、企业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为我国企业出海积累丰富的经验。

  二是央国企在高端制造、基建、新能源等多领域存在技术和能力优势,构建了强大出海竞争力。中国中车依托核心技术成功建设雅万高铁,这是我国首次在海外落地全系统、全要素、全产业链的高标准高铁项目。2025年6月,中国交建在极其恶劣的施工条件下,成功实现巴基斯坦达苏公路项目最长隧道贯通,并且该项目首次推动世界银行在其项目中引入中国设计标准。中核集团自主研发的三代核电品牌“华龙一号”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已成为能源领域出海的典型项目。这些成就标志着央国企出海正从“卖产品”转向“输出标准”。

  三是央国企出海拥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有效破解出海项目的资金瓶颈。海外大型项目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风险系数高的特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为央国企出海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央国企自身资金实力雄厚,为出海提供坚实的财务支撑。

  (三)出海模式不断优化升级为央国企出海提质增效

  一是企业出海投资模式、布局不断优化。在投资模式方面,中国企业出海投资主要模式从早期的并购模式转变为“绿地投资”。与跨境并购易受文化冲突和整合难题制约不同,绿地投资凭借自主建设生产基地与供应链网络,展现出更强的战略定力与可持续发展潜力。毕马威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对外绿地投资规模延续上年的扩张趋势,同比上升17.2%,投资总额达到323.7亿美元,是跨境并购投资的4倍。在投资区域布局方面,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集中于东南亚和欧洲。其中,东南亚具备较强产业配套能力以及丰富劳动力资源,欧洲的绿色新政则为中国汽车制造、新能源转型投资提供了政策优势。在投资行业布局方面,中国企业投资重心由能源及公共事业、制造业、房地产及建筑业,逐渐转移至汽车以及锂、钴、镍等用于清洁能源生产的重要金属矿产等行业,持续推动企业的数智化、绿色化“两化”转型。

  二是企业出海贸易模式持续升级,在央国企的带动下,产业链协同出海模式兴起。中国企业的出海方式正逐渐从单个企业转变为完整产业链的协同出海,其中央国企的带动效应明显。例如,中国铁建参与投资建设的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吸引中国企业集群入驻,形成包含能源仓储、贸易物流、工程建设、售后服务等各类企业在内的产业生态集群,目前,莱基自贸区已成为中尼经贸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平台。

  三、央国企出海面临的主要风险挑战

  尽管我国央国企出海具备多重优势,但国际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仍然突出,容易使其成为国际竞争中的突出目标,面临较一般企业更为严峻的风险与挑战。同时,部分央国企国际化经营与风控能力仍显不足,对其从“走出去”向“走得稳”“走得好”的战略转型构成一定制约。

  (一)全球地缘政治风险与法律监管风险日益突出

  一是地缘政治风险导致央国企出海面临的不确定性大幅上升。一方面,逆全球化浪潮兴起与大国博弈加剧,导致投资审查“泛安全化”现象愈加明显,对中国企业出海投资产生阻碍。《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在过去10年间,对投资者不友好的投资政策中,近半数和国家安审措施有关。设有对外国直接投资安审机制的国家数量,从2014年的17个上升到了2023年的41个,增幅约141%。另一方面,区域武装冲突与所在国政治动荡冲击企业海外项目。近年来,地缘冲突频发,多国政治局面波动,使供应链保供、施工建设、项目结款等环节的不确定性增加,对出海项目造成直接冲击。

  二是在多维规则交织下,央国企出海面临更高的法律监管风险。在监管合规方面:多国的管制、制裁政策可能影响央国企供应链;各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或加剧海外并购难度;数据隐私与网络安全合规审查对央国企的国际化运营也提出更高要求,央国企面对的复杂程度远超一般企业。在合同与交易风险方面:跨境合同常面临条款模糊、管辖权争议、汇率波动等问题;跨国贸易也容易出现商标抢注、专利侵权。在劳务与社会责任风险方面:不同国家地区对企业加班、工会参与等细则要求不同,容易导致劳工纠纷,同时ESG合规压力上升,也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二)我国部分央国企国际化经营能力仍显不足

  一是部分央国企存在本地化运营能力不足,导致项目成本大幅上升。不同国家文化信仰与价值观各异,若跨国企业劳工管理与文化适配能力不足,会增加沟通成本、阻碍项目推进,甚至直接影响项目最终效益。例如,某央企在中东承建项目的过程中,由于未充分考虑当地宗教习俗及工作习惯,导致实际工期缩短,施工成本大幅上升。

  二是部分央企国际化程度较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和维权能力较弱。部分央国企国际营收占比较低,全球层面的战略布局与资源整合能力较弱,存在供应链区域依赖、全球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全球化运营需求,降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能力。同时,国际化程度较低还使企业合规应对和纠纷维权能力薄弱,难以充分应对国际合规规则审查和海外资产纠纷,容易导致企业自身权益受损。

  (三)我国部分央国企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合规管理体系覆盖不全面,难以应对复杂国际规则。当前一些央国企的合规管理体系仍停留在“基础合规”层面,未能实现对国际规则的全维度覆盖与动态适配,存在合规风险。一方面,一些企业合规覆盖范围仅聚焦贸易管制等传统领域,对数据安全、环境合规、劳工权益等新兴领域关注不足。另一方面,合规标准更新滞后于国际规则变化节奏。国际规则存在动态调整的可能性,但一些央国企的合规标准更新周期长达1至2年,难以跟上规则变化速度。

  二是风险预警机制设计不合理,缺乏前瞻性识别能力。部分央国企的风险预警机制缺乏多维度、全场景指标体系,对非财务风险的识别能力尤为薄弱,难以提前预判与主动防控风险。从指标体系设计看,一些企业的风险预警集中在汇率波动、现金流缺口等财务类指标,对地缘政治、社会民生、产业配套等非财务风险指标覆盖不足。同时,风险预警存在“静态化”问题,缺乏动态监测与模型化分析能力。

  三是人才支撑体系专业适配性不足,削弱风险防控执行效能。风险防控体系的实施需要专业人才支持,但一些央国企的风控人才队伍存在“本地化不足”与“复合型短缺”双重问题,导致风险信息获取不畅,风险处置能力受限。

  四、加快完善出海综合服务体系,为央国企高效出海护航

  面对各类企业出海的战略紧迫性、现实风险挑战与高质量发展诉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出,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一设计为各类企业提供国际化方向指引。央国企作为先行探索者,承担起为全国企业破局、探路的重要使命。

  9月12日召开的国常会进一步明确,要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因此,我们认为,构建系统性、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与综合服务体系,既为央国企先行探路筑牢基础,更助力其发挥协同带动作用帮助其他企业把出海之路走宽、走实、走远,最终成为破解全国企业出海瓶颈、提升整体全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一)完善企业出海发展战略规划与协同机制

  一是聚焦国家战略,明确企业出海规划核心方向。建议将央国企出海规划纳入“十五五”对外投资合作规划的核心内容,并建立有效传导机制。围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发展,将“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规则对接”三大重点领域转化为央国企出海的量化目标。对标制造强国、能源安全、数字中国等战略,按行业划分央企出海的重点领域。同时,与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等区域贸易协定相呼应,将市场准入便利化、规则互认等政策红利转化为央国企出海的竞争优势。

  二是实施梯次市场布局战略,推动高端市场与新兴市场协同发展。在欧美高端市场,聚焦高端制造与数字服务领域,通过“品牌并购+渠道整合”快速切入,并积极参与市场规则制定。在新兴市场,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合作纽带,聚焦东南亚、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核心基础设施需求,对接当地发展规划。以央企基建项目为载体,为后续产业集群出海开辟道路,推动各类企业“借船出海”“产业链出海”“生态出海”等新兴模式落地。

  三是构建多层级协同机制,提升竞争能力。建立国家层面跨部门协同专班,统筹重大项目资源,实现政策资源的整合和风险的协同应对。鼓励央国企项目向民企开放供应链,避免同质竞争,提升中国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完善企业出海全方面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构建多元化跨境融资体系。建议设立“央国企出海专项信贷额度”并动态扩容,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建、高端制造、绿色能源等战略领域项目,执行优惠利率,延长信贷期限,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创新跨境金融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境外债券。

  二是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精准税收优惠和定向补贴。推行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境外税收抵免”政策,建立“出口退税+海外投资退税”联动机制,降低跨境经营税负。设立定向财政补贴,开展“合规成本专项补贴”“绿色技术出海补贴”等活动,对企业提升全球经营能力和扩大技术壁垒提供财政支持。

  三是强化人才支持政策,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打造“校企协同+国际合作”的人才培养体系,设立“央国企出海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开展国际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完善人才激励与流动机制,优化海外人才薪酬激励制度,建立全球人才流动与保障机制。

  (三)加快建立企业出海全面综合服务体系

  一是构建多维度协同的服务主体网络,形成体系化合力。建议在中央层面加强统筹引领,由多部门联合成立“央国企出海综合服务协调小组”,负责制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跨部门资源、协调重大服务事项。在地方层面打造服务枢纽,鼓励沿海省份及内陆开放型省份,依托自贸试验区、经开区等平台,建设“央国企出海综合服务港”。在驻外机构层面延伸服务,推动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升级为“海外服务联络站”,在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及欧美高端市场增设专门服务岗位,负责提供东道国政策解读、商务对接、突发事件协调等本地化支持。

  二是整合全链条服务资源,提供全类别出海支持。构建“法律、金融、物流、合规”一体化服务矩阵,加强法律与合规服务供给,深化金融与物流协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与标准对接服务。升级国家级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各地分散的服务资源,建设全国范围的企业出海服务总平台。推动线下服务港的网络化布局,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央国企出海集中区域,建设区域级综合服务港,支持服务港与海外服务站联动。

  三是加强跨境数据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周期服务能力。建议构建多层级数据服务协同机制:由中央牵头统筹并对接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地方则依托资源禀赋,与相关企业合作,建设跨境数据服务节点;驻外机构则收集相应数据政策信息,形成点面兼备的跨境数据服务闭环。加强对国际数字经济标准、数据政策、跨境数据服务等方面的对接交流。为企业提供全周期跨境数据服务,针对企业出海筹备期、运营期等不同阶段提供对应服务。在合规前提下,推动海外数据对接国家级数据库,助力企业将数据资源转化为全球竞争中的技术优势和决策依据。健全跨境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对敏感数据出海加强评测监管。

  四是完善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建议针对央国企出海面临的地缘政治、合规、法律等风险,构建“评估—预警—应对—转移”全链条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国家级国别风险评估中心,定期发布涵盖地缘政治冲突、法律政策变动、经济波动等维度的重点国家风险评估报告,为企业出海提供决策支持。强化风险转移机制,扩大海外投资保险覆盖范围,将地缘冲突、合规罚款、资产没收等新型风险纳入保障范围,对高风险地区项目保费给予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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