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温州市商务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温州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政策予以调整。自2025年10月10日24时起,温州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0月10日24时(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起,在温州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所购新车应当在温州市进行注册登记。
关于调整2025年温州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参与商家: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温州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政策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
(一)活动暂停实施时间
自2025年10月10日24时起,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二)补贴资格条件
在政策暂停前已购车的消费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领补贴:
1.新车购车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0月10日24时之前;
2.旧车转让或报废时间、新车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10月15日24时前完成。
(三)申报与补正要求
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24时前,通过“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官方小程序完整提交申请并上传所需申报资料;补正信息须于2025年11月1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完成补正。逾期未提交或补正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政策调整仅涉时间限定条件的变更,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限牌实施汽车报废更新
(一)限牌管控实施时间
自2025年10月10日24时(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起,在温州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所购新车应当在温州市进行注册登记。
(二)补贴申报时限要求不变
本次汽车报废更新政策调整,仅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新车上牌地”限定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温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