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证监会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镁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镁伽科技”)对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控制权认定、股东信息及入股情况等进行说明。
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关注到镁伽科技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要求公司汇总说明公司及境内股东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证监会称,镁伽科技于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通过收购取得境内运营实体镁伽机器人的全部股权,要求公司说明上述收购股权的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定价的公允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义务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另外,2022年4月至2025年3月镁伽科技曾协议控制北京琨泽,后转让给独立第三方,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北京琨泽业务内容、涉及的外资禁止或限制领域业务情况、转让定价的公允性以及该公司业务与你公司现有业务是否存在关联,转让方是否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转让后公司与北京琨泽是否存在业务合作或交易情况。
针对镁伽科技境内运营实体设立的合规性,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未发现严重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形”,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形,是否构成公司本次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关注到镁伽科技股东信息及入股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设立时,创始人通过三个境外主体持有全部股权。要求其说明上述三个境外主体持有公司股权期间自身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并说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于春涛、丁新宇的背景情况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有)、入股公司时间、入股价格及定价公允性;说明2025年6月公司黄瑜清、乔志新、张琰等人就其上层持股结构进行重组的原因及必要性。
同时,文件显示,Erhai Liu通过其控制的两个境外主体Joy Mega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Joy MomzoomLimited,合计持有镁伽科技13.39%的股权,目前仅说明实际控制人姓名,证监会要求镁伽科技按照相关规定穿透说明上述股东的情况以及该等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背景信息。
证监会还要求镁伽科技说明公司各轮外部融资是否存在同期或近期入股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定价公允性;说明公司提交备案材料前最新一轮外部融资的进展情况;核实备案报告P.37及法律意见书对应章节,公司股东相关信托受益人信息是否准确。
此外,中国证监会要求镁伽科技说明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及认定依据。
今年7月,镁伽科技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摩根士丹利、华泰国际、德意志银行和建银国际担任联席保荐人。
招股书显示,镁伽科技三位创始人黄瑜清、乔志新、张琰均曾任职于普源精电(688337)或普源精电的附属公司。他们2016年离开普源精电后创办了镁伽科技。公司专注于做机器人技术应用的自主智能体提供商,主要服务于智慧实验室与智能制造场景。
从财务数据来看,镁伽科技在过去几年中营收实现了快速增长。2022—2024年,公司营收分别为4.55亿元、6.63亿元、9.30亿元。公司2024年毛利率由上年的24%增至29%。
不过,公司亏损额相对较大,同期年内亏损分别为7.59亿元、7.42亿元、7.80亿元,三年累计亏损22.81亿元。
和很多高科技公司一样,镁伽亏损核心原因是高额的研发支出。三年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40亿元、3.08亿元及3.94亿元,累计研发投入10.42亿元,占同期亏损的近50%。研发支出占营收比例常年维持在30%以上。截至2024年,公司员工超过六成为研发与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