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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05 23:03:00 股吧网页版
翼菲科技递表港交所 证监会要求说明股权变动等问题 公司三年累亏超2亿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证监会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浙江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翼菲科技”或“翼菲智能”)对股权变动、股东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方案等情况进行说明。

  中国证监会要求翼菲科技说明公司及前身翼菲自动化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济南梓遒、济南知秋、济南云帆出资情况相关变更登记的办理进展。

  同时,要求翼菲科技说明春华投资相关外汇登记办理进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是否导致公司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并说明翼菲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的具体穿透情况;说明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的情况;说明玉环投资、万象控股、曹娥江建发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

  中国证监会注意到,翼菲科技境内子公司上海翼克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

  还要求翼菲科技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此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方案,中国证监会要求翼菲科技说明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此前翼菲科技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若成功上市,将成为港股“轻工业全品类机器人第一股”。

  翼菲科技于2012年6月在济南成立,是一家集工业机器人研发和制造、控制系统开发、视觉系统开发、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技术提供商,产品应用于食品、电子、物流等轻工业领域,曾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证。

  招股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翼菲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62亿元、2.01亿元和2.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28.5%;同期分别亏损5755.3万元、1.1亿元、7149.5万元,累计亏损2.3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人本体收入占比从5.0%提升至20.8%,机器人解决方案收入占比从95.0%降至79.2%。

  翼菲科技亏损主要源于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开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开支分别为3420万元、3310万元和3870万元,分别占当年营收的21.1%、16.5%和14.4%,研发费用率连年下降。

  与此同时,公司销售及营销开支连年增加,从2022年的1478.9万元增长至5314.9万元,销售费用率则从9.1%一路增至19.8%。

  可以看出,翼菲科技研发费用率不断走低的同时,销售费用却不断增加,销售费用率也攀升至两位数,“轻研发重销售”的趋势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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