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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9 19:09:49 股吧网页版
监管再度密集开出合规罚单 两融绕标又被罚 还有影响客户权益大事件
来源:财联社

  这个周五,再有监管罚单密集开出,集中指向券商合规漏洞。

  有4张罚单由浙江证监局开出,分别开给了联储证券、联储证券绍兴裕民路证券营业部;国融证券及国融证券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上海证监局也开出2张罚单,分别指向国泰海通上海普陀区大渡河路证券营业及营业部原负责人乔亦颖。

  监管正以“分支机构追责+总部问责”“机构+负责人双罚”的穿透式执法持续出手,“双罚”态势清晰彰显合规已绝非“纸上流程”,而是贯穿业务的硬约束,这一导向正推动券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控”。

  又见两融绕标罚单

  上海证监局罚单显示,国泰海通上海普陀区大渡河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个别员工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

  二是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为客户融资融券绕标的不正当交易活动提供便利的情形。

  乔亦颖在营业部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期间,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和客户融资融券绕标的不正当交易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是对营业部前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

  乔亦颖拥有21年证券从业经验。据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显示,乔亦颖最早于2004年6月28日在国泰君安开启执业生涯,登记类别为“一般证券业务”;后于2009年4月29日办理“离职注销”,仅时隔十余天,又于2009年5月12日在该机构重新登记执业,类别变更为“证券投资咨询(其他)”。2011年2月16日,乔亦颖再次“离职注销”,并于同年3月9日在国泰君安完成第三次执业登记,类别更新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目前其登记状态为“正常”。

  天眼查显示,乔亦颖不再担任国泰海通上海普陀区大渡河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

  券商与分支机构同步被罚

  国融证券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原国融证券义乌工人北路证券营业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时,未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但具体为哪类违规行业,并无详细内容。

  浙江证监局要求,国融证券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合规意识,有效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国融证券应当深刻吸取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举措,加强对业务和人员管理,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联储证券绍兴裕民路证券营业部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影响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和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联储证券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

  浙江证监局要求,上述营业部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和员工管理,提高机构合规管理水平。联储证券应当深刻吸取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加强业务和人员管理,切实提升合规风控水平。

  “两融绕标”被重点防范

  曾被严管的“两融绕标” 现象,近期有重新抬头的迹象。包括上述罚单在内,年内已有3张相关罚单,前2张“两融绕标”罚单分别发生在今年1月份和4月份,银河证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光大证券南宁金浦路证券营业部被广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为防范投资者“绕标套现”,多家券商通过强制性合同约定规范客户行为。今年3月19日,银河证券公告拟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含《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进行修订;4月24日,长江证券公告修订了《融资融券业务合同》。

  两家券商修订内容均指向“两融绕标”违规行为,以长江证券为例,长江证券修订内容显示,“甲方(客户)承诺在乙方(长江证券)理性合规地开展融资融券交易,不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套取资金,以实现购买非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或融资转出信用账户等刻意规避监管要求、扰乱交易机制的非正常交易行为。”

  去年末,监管完善两融业务规则。2024年12月31日,中证协正式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5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关于防范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示范实践从制度、合同、员工、系统设置四个方面整理证券公司可采取的前端管控措施,同时,提供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绕标套现”行为风险账户进行监控的方法,以及“绕标套现”实质发生后,公司可采取的分层压降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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