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8 00:13:39 股吧网页版
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来源:界面新闻

  2025年9月17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没收属于李传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违法所得及孳息。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利用担任黑龙江省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并逃匿境外,被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在案现金、房产、公司股权等财产及孳息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利害关系人的相关异议和主张均不能成立。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立案审查后受理本案,并依法发布公告。六个月公告期内,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女儿李继阳、主张财产权的胡桂芝等9名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2025年8月11日至13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胡桂芝等5名利害关系人及全部利害关系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充分发表了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本案庭审。(央视新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