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发生异常交易,凯恩(苏州)私募基金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9月16日,江苏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凯恩(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苏州))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凯恩(苏州)私募基金业务开展了检查。经查,凯恩(苏州)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发生异常交易,表明凯恩(苏州)未能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凯恩(苏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