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5 16:25:49 股吧网页版
最高补贴不超1000万元,东莞市发文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9月15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消息,该局发布《东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加强低空基础设施支撑,打造低空飞行示范应用场景,支持低空产业强链补链。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低空起降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投资新建通用机场,按项目建成后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加快布局建设直升机、eVTOL、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地面配套设施,对社会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低空起降基础设施,按项目建成后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对中大型起降点、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测试场等,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

  推进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支持新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增强低空飞行的一体化指挥、数据底座支撑、信息监管、安全保障、风险防范等能力,按照项目建成后实际建设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企业低空飞行管理系统和数据全面接入市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

  加快壮大低空装备制造。推动整机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落地,大力培育引进低空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设备研制企业。支持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在东莞市建设。对建设投资金额(不含地价)分别达到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整机项目、零部件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低空企业增资扩产。对东莞市低空经济企业新建、改扩建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资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