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3 15:16:10 股吧网页版
WTO首个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在京试行 中国开放迈向“引领规则实施”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高雅

  9月10日至14日,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北京首钢园举办。在此期间,商务部发布了《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该方案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旨在推动2024年底世贸组织达成的《电子商务协定》成果在中国尽快落地。北京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城市将率先试行此协定。

  12日,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就此方案作解读时称,中国是首个试行协定的世贸组织成员,标志着中国从“引领规则制定”迈向“引领规则实施”。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余心玎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电子商务协定》是世贸组织框架下达成的首个全球性数字贸易规则,中国推动其尽快落地,意义在于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快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和企业运营效率,也将为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发展创造更稳定的制度环境。”她表示。

  中国首先试行《电子商务协定》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介绍,2024年12月,经过5年多谈判,中国、欧盟、澳大利亚等71个成员在世贸组织确认达成《电子商务协定》。

  该协定涵盖数字便利、数字开放、数字信任、数字包容4大支柱,既纳入了电子交易框架、电子认证和签名、无纸贸易等数字贸易主要规则,也在建立电子传输免征关税长效机制、便利电子支付等规则上实现突破。

  该负责人称,这是我国在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是我国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里程碑协定,将为全球数字贸易和数字化转型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规则环境,也将惠及全球参与数字贸易的消费者和企业。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协定参加方,正积极寻求世贸组织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推动协定尽快纳入世贸组织体系并生效实施。

  余心玎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北京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城市,承担着探索路径和积累经验的任务。在贸易流程数字化、数据治理和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率先开展实践,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与此同时,试点的推进也将帮助中国更深入理解协定的实施要求和潜在挑战,为未来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谈判和治理中贡献中国方案、争取更大主动性奠定基础。

  系统化对标高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

  根据商务部,《工作方案》包括五部分,共41条具体措施。第一部分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旨在提升贸易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第二部分是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旨在构建规范、高效、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第三部分是优化数字消费环境,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部分是优化电信业务开放透明。第五部分是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

  余心玎认为,本次《工作方案》提出的41条措施覆盖贸易数字化、数据治理、电信开放和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亮点诸多。

  “首先,推动电子提单、电子发票等应用,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这对跨境电商和供应链企业意义重大”,余心玎举例称,其次,完善跨境数据治理,如“绿色通道”、数据登记制度和国际互认机制,这将直接关系到数字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电信业务的开放与互联互通,能够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为数字贸易创造更好的底层环境。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表示,《工作方案》系统化对标高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务实推动数字贸易治理现代化,并有助于扩大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机遇。

  例如,《电子商务协定》体现了全球主要经济体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共识。《工作方案》结合北京实际,搭建国际规则落地“最后一公里”,打通中国从参与世贸组织规则制定到推动政策落地的全链条,不仅将探索落实规则的创新路径,也将为推动协定尽快在世贸组织生效起到表率。

  余心玎表示:“总体来看,这些举措不仅回应了协定要求,更为中国数字贸易探索制度创新提供了政策抓手。”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