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峰会肩负着凝聚各方共识、激发合作动能、擘画发展蓝图的重要使命。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始终秉承“上海精神”,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在数字经济合作领域全面落实全球治理倡议,持续凝聚数字发展共识、完善机制建设、推进数字领域务实合作,为国际和地区共商、共建、共享繁荣可持续的数字未来贡献力量,打造数字经济“上合样板”,引领上合组织数字经济合作高质量发展。
当前,全球数字化浪潮奔涌向前,数字技术已然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但同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无形的“数字鸿沟”正成为加剧全球发展不平衡的新挑战,全球数字治理面临着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数据等诸多挑战。
上合组织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幅员最为辽阔的地区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巨大,合作前景广阔,加强数字领域合作是上合组织成员国的高度共识。
上合组织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各具优势:中国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拥有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上合组织其他国家则在能源、农业、制造业等领域具有独特优势。通过数字合作,各国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数字技术应用于传统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
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上合组织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数字和信息通信领域合作;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进一步强化跨境电商合作;中方积极推动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数字化和信息通信技术合作的构想》《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数字化转型领域合作的声明》等文件,致力于巩固和落实组织成员国的发展共识。
从“上合”到“上合+”,上合组织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日益增强,在数字治理方面肩负着更重要的责任。面对阻碍全球数字经济合作的藩篱,上合组织国家明确发出“加强数字化领域全面合作,缩小经济发展的数字鸿沟”的共同声音。这一共识植根于“上海精神”中“谋求共同发展”的理念。上合组织国家在数字治理方面的合作经验和实践成果,为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站在未来10年的新起点,上合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要结合数字经济合作全面落实全球治理倡议,在实践中不断擘画数字经济的“上合蓝图”。
推动更高质量数字经济机制化建设。要注重行动导向,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和发展计划对接,聚焦数字规则对接、数据跨境交互机制,积极对标高标准国际协定,推动数据治理、数字经贸、数字技术等标准、规则、协议与国际接轨,在数据跨境、数字认证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制度化成果。要用好上合组织数字经济论坛、数字教育联盟等合作平台,加快共建中国—上合组织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为数字经济发展不断注入强大活力和动力。
推动更广范围数字经济务实合作。要打造高质量共建“数字丝绸之路”重大标志性工程,全面提升上合组织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持续加强网络通信、算力调度、数据处理等能力建设,打造覆盖更广、运行更稳、响应更快的区域数字基础设施体系。要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创新成果互惠共享,有效落实中方提出的“计划在有需要的成员国实施100个‘小而美’民生项目”,倡导以人为本,让更多数字领域“小而美”项目落实落地。要深化在数字减贫、数字农业、数字医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合作,有效消弭“数字鸿沟”,实现数字经济普惠性发展。要继续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和学术科研卓越人才培育。要加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有效落实“未来5年,在成员国建设10所‘鲁班工坊’”计划,加大对“鲁班工坊”数字经济倾斜力度。
推动更安全数字经济合作模式。要统筹数字经济合作领域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探索数据共享和监管的安全方案等,共同探索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强化数字技术在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上合组织建设成全球数字治理的示范区,推动数字技术更快、更好、更安全地服务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重点、难点技术进行科研攻关,提升域内数字治理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应用安全和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推动更公平数字经济治理模式。上合组织有责任通过不断提升数字领域的治理水平,代表“全球南方”的共同利益,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上合智慧”,丰富“上海精神”的时代内涵。要落实全球治理倡议,奉行主权平等,共同构建多边协同的数字安全治理体系,加强数字治理国际合作。要遵守国际法治和践行多边主义,支持联合国在全球数字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主平台、主渠道作用,保障上合组织国家全面平等参与数字经济全球治理,增强在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推动形成普惠平衡、协调包容、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全球数字经济格局,“建设上合组织繁荣发展的共同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