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目标,2025年至2026年,传统电力装备年均营收增速保持6%左右,新能源装备营收稳中有升;发电装备产量保持在合理区间,供给得到有效保障,新能源装备出口量实现增长;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带动作用加强,电力装备领域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年均营收增速7%左右,龙头企业年均营收增速10%左右;推动一批标志性装备攻关突破和推广应用。
在强化财税支持方面,《方案》强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能源电力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超长期特别国债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一方面增强经营主体信心,改善经济发展预期,另一方面降低地方债务风险,为地方财政腾出空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助于企业更新老旧设备,提升生产效率,确保发电装备稳定供应,满足能源电力领域不断增长的需求,从而保障行业稳定发展。
《方案》还提出,鼓励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电力装备企业实际,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加强相关企业数据对接共享,挖掘数据增信价值,引导金融机构为电力装备提供精准有效支持。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电力装备企业,金融机构可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技术成果转化贷款等,将企业的无形资产转化为融资资本,解决企业因缺乏抵押物而面临的融资难题。金融机构可整合内部资源,为电力装备企业提供包括融资、结算、理财等在内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