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迟到了两个多月的年度报告,最终让身陷控制权争夺战的*ST新潮(即新潮能源,SH600777,股价3.93元,市值267.26亿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9月12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与两位核心高管合计将被罚款金额高达500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经山东证监局查明,*ST新潮未能于法定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先是在4月28日发布《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随后在4月30日正式公告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停牌。直至两个月后的7月4日,这份迟到的年报才公之于众。
山东证监局认为,*ST新潮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对于此次信披违规,监管部门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告知书指出,新潮能源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斌和时任董事、财务总监Bing Zhou,未能有效组织和推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相关规定,并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山东证监局拟作出处罚决定:对*ST新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另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Bing Zhou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ST新潮在解释年报延期原因时,曾将其归咎于刚更换审计机构,时间紧迫且所需材料细致复杂。*ST新潮于2025年3月20日晚宣布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然而,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揭示:早在公司声称“材料补充需时间”之前,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已完成审计程序,并向公司发送沟通函,明确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
一张500万元的罚单,将*ST新潮内部激烈的控制权纷争和混乱的治理现状彻底暴露在公众视野中。
2024年年报的延期披露与最终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正是这场新旧势力交锋的直接后果(详见《伊泰系拿下董事会,*ST新潮控制权争夺战却刚开场?半年报揭示交接僵局与退市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