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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21:26:20 股吧网页版
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新规征求意见 离岸市场流动性有“新保障”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杜川

  为进一步支持境内银行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支持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央行近日起草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专家表示,《通知》体现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鲜明导向。一方面,《通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应市场需求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向人民币离岸市场提供稳定的流动性,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另一方面,《通知》将商业银行业务空间与其资本水平、资金实力相挂钩,提倡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业务,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的理念,支持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为离岸市场提供稳定流动性

  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是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开展账户融资、债券回购等人民币资金融入、融出业务的统称,其中融出方向是在岸向离岸市场提供人民币流动性的关键渠道。

  近年来,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人民币已成为我国对外收支第一大结算货币、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2024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达64万亿元,境外主体持有和使用人民币的意愿持续提升,直接推动离岸市场对人民币流动性的需求显著增强。

  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记者采访获悉,为满足市场合理需求,提升跨境同业融资政策透明度与规则性,稳定政策预期以激发境内银行展业积极性,为离岸市场提供稳定流动性,成为此次新规起草的重要动因。

  新规出台也是为平衡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也要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在岸人民币有序流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满足境内外主体跨境使用人民币的合理需求。

  从管理层面看,此前央行已将融入方向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但融出方向的账户融资、债券回购等业务因推出时间不同,采取“正面清单式”管理,未纳入统一框架,导致规则不清晰、管理不透明、覆盖不全面等问题,难以适应业务规范化发展要求。

  业内专家表示,央行此次出台《通知》,将融出方向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纳入统一框架管理,正是顺应市场发展进行的政策优化,可更好支持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亦有助于形成离岸市场人民币流动性保持稳定的预期。

  兼顾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

  《通知》起草过程中,始终围绕“全覆盖、强自主、树理念、调周期”四大核心考量,构建科学合理的业务管理体系。

  在业务覆盖上,《通知》内容覆盖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各类业务。《通知》改变以往按品种制定规则的模式,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间存在实质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人民币资金融入、融出业务(不含投资或买入同业存单、债券等债务工具业务)纳入统一框架,既满足业务创新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有效解决过往业务覆盖不全面的问题。

  为支持境内银行自主展业,《通知》明确境内银行可在净融出上限内自主开展业务,大幅减少因规则模糊产生的展业顾虑,提升业务发展空间与拓展积极性。

  同时,《通知》界定展业银行需为依法设立且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机构,要求业务由总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风险可控。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安排既能提升银行自主性,为境外提供稳定人民币流动性、促进离岸市场供求平衡,又能筑牢风险防线。

  在引导风险理念方面,《通知》沿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将境内银行净融出余额上限与其一级资本净额挂钩,境内外资银行还可选择与上年人民币存款余额挂钩,遵循“有多大资本、多强资金能力,做多大业务”原则,助力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此外,《通知》对跨境资金流动整体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统一净融出上限管理。

  业内专家称,这相当于给目前境内银行多个同类业务的“水龙头”加装一个“总阀门”,央行主要通过参数调整“拧紧”或“放松”阀门,起到宏观审慎管理逆周期调节的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定有序向境外提供人民币流动性。据了解,央行设定的初始参数充分考虑了银行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也为未来预留了较为充分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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