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 |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了专门法律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顾天成、李恒)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2日表决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了专门法律,将更有力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
2024年9月和202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三审稿在立法目的中增加维护“公共安全”的表述;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增加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内容等。
此次通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共八章65条,包括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本法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应对、科学应对。
在预防与应急准备方面,明确国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源头管理,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国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在监测预警方面,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
在应急处置方面,明确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应急响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向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时应当同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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