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2 14:39:02 股吧网页版
“十四五”期间法治中国建设有何成就?中央政法委:去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9月12日,国新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关情况。

  “十四五”期间,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历史性成就。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专章部署法治中国建设,制定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不断完善,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2024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

  会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介绍了“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他表示,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国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面运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依法惩治突出违法犯罪,2024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不断健全和落实。2024年,全国法院收案4602万件,比2020年增长41.5%,一、二审累计服判息诉率达98.03%,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立法是实行法治的重要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了“十四五”期间国家立法工作情况。他表示,从2021年至今近五年来,新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63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5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6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140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具体来看,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能源法、增值税法、关税法、印花税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粮食安全保障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修改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健全保障改善民生法律制度方面,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法律援助法、学前教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作出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等。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方面,制定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作出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

  此外,还修改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方面的基本法律、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和有关议事规则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有哪些主要考虑和重点举措?

  訚柏表示,目前,有关方面正在起草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研究下一步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措施。

  其中包括深入推进严格执法。訚柏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公平正义是司法的价值追求。要深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确保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破解执行难。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对强制措施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发挥领导干部带动示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