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06:07:10 股吧网页版
10月1日起铁路客运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平台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为保障老年人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采用线下申请渠道,旅客凭购票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并获取“扫码开票单”,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铁路12306APP扫描“扫码开票单”上的二维码,根据需求补全相关信息通过核验后即可开具电子发票。9月30日及以前乘车的旅客,仍可开具纸质报销凭证。纸质报销凭证停用后,铁路部门继续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旅客推送电子化行程信息,同时为有需求的旅客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部分习惯用纸质报销凭证作为行程提示的旅客,可到车站人工窗口、自助设备打印“行程信息提示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