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轩慧通讯员深卫信)场所无烟味,深圳有标准。近日深圳又出了“全国头一份”:无烟场所的深圳标准。6月1日,深圳市地方标准《无烟场所建设规范》(DB4403/T 622—2025)(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标志着全国首个无烟场所建设地方标准在深圳诞生。
《规范》包含6个章节和6个附录,构建了全场景、全流程的无烟环境治理框架。就像是一张详细的无烟场所建设“指南”,建设范围、建设要求、建设内容均有章可循,精细到每一个步骤,就连墙上的标识怎么贴、地上的标线怎么画,都有指引。
无烟场所有啥要求?《规范》制定了3个“金标准”:有标识、无烟具、有人劝。有标识,无烟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无烟具,无烟场所内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有人劝,无烟场所内工作人员均能及时劝阻违法吸烟行为。详细来说,包括四个点:一是有制度、有人员、有标识、有宣传、有劝阻、有戒烟帮助;二是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无烟具;三是吸烟点设置符合规范;四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在“三大金标准”中,“有人劝”是实现“禁烟常态化”的关键。《规范》列明,无烟场所的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劝阻违法吸烟行为,特别是服务台、前台接待、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安保等直接接触公众的岗位,应作为重点劝阻力量。
无烟场所的范围也不局限于室内,而是“内外结合”。《规范》将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列为“无烟场所”,此外,一些特定场所的室外区域也被纳入建设范围,比如学校室外区域以及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儿童友好基地、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外观众座席、比赛赛场区域;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这意味着,在深圳,地铁站出入口、公交站台以及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和室外体育场馆都属于无烟场所。
场所类型不同,建设的指南也不同。其中无烟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各自单列,这三大类场所的无烟建设属国家“规定动作”,有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审要求;其余无烟场所,比如写字楼、公共场馆,归属“一般性场所”。同时,《规范》也鼓励未纳入建设范围的场所参照标准自主建设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