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袋面”的“多半”竟是商标?近日,被网友质疑玩文字游戏的白象为“多半”道歉了。其发布声明称,“多半”商标注册的初衷是与常规分量产品作区分,并承诺后续将尽快调整“多半”产品包装,避免引发消费者误解。
为啥道歉了?多半是知道自己玩砸了。事实上,在此事未登上热搜前,官方客服人员面对记者的提问曾十分“淡定”——不仅大方承认“多半”就是商标,而且表示“产品具体克重以包装上显示为准”。对于“是否玩文字游戏”的质疑,该客服回复“将反馈给产品部门,本身产品是没有问题的”。虽说客服都有一套统一的话术,但如此笃定说没问题,可见其“自信”。只是,后来是否迫于舆论压力而道歉,我们已不得而知,但从它花了大半篇幅解释“多半”的声明来看,难免让人觉得“含歉量”不足、不够走心。
商标引争议并非孤例。从“山里来的土鸡蛋”的“山里来的土”、“壹号土猪肉”中“壹号土”,到元气森林的“0蔗糖”、千禾0的“零添加”都师出同门,更有甚者,一个12W功率的充电器竟然注册了一个“120W”的商标以假乱真,这已不是多半了,而是多了个零……有时候也不得不“佩服”这些商业“鬼才”们,竟能将商标和产品名如此巧妙地混为一谈,实在让人大开眼界。
如此明晃晃地拿商标玩文字游戏,为何商家敢做?或者更直白地说,这些明显不怀好意的商标,是如何成功注册的?
这恐怕还是有空子可钻。就商标本身而言,类似“山里来的土”这类词语,并未直接触犯相关禁止性规定,而行政机关在审核商标时,通常侧重于形式审查,只要商标表述不存在明显的侮辱性或禁止性内容,一般不会对商标设计进行过多干涉。商标法其实也有“留一手”——规定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商标不得注册。但现实中,往往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许多商家仍能通过拆分词汇、组合注册等方式规避审查。再以“多半”为例,其看似只是在“多半”后面偷偷加了个小商标,并在包装角落标明了“多半”是品牌名字,但这些细微之处本身就不起眼,再加上旁边写着“大分量、倍满足”的暗示性标语,就更容易制造信息差,从而误导消费者。
或许有人说,相比于其他更无良的商家,白象的“多半”只是“够不够秤”的问题。此言差矣,“多半”的问题不在多与少,而在诚与欺。经商之道,贵在诚信,重在名副其实。耍小聪明,反而有可能因小失大,你看卷入“0添加”风波的某企业,几天市值蒸发就超10亿元,可谓教训惨痛。
当然,要让商标老老实实,不能仅靠企业规规矩矩,相关部门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如今“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已被明令禁止,或许禁词的范围也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再多说一句,消费者其实不是反感商标创意,反感的只是欺骗,若能提前说清楚、讲明白,这些讨巧的文字创意,也并非不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