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登记公司配合上海市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方凌晨)5月29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登记公司”)发布消息称,为配合上海市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信托登记公司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即日起向上海辖内信托机构提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相关登记服务。
这是继今年3月份向北京辖内信托机构提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登记服务后,信托登记公司有关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服务范围再度拓展。即日起,上海辖内信托机构以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动产设立不动产信托的,应当根据《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在签订信托文件后向信托登记公司申请出具登记证明文件,并持该登记证明文件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信托财产转移登记。同时,信托财产登记完成后,信托机构应当及时向信托登记公司反馈信托财产登记结果。此外,信托受益人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办理信托受益权证。
消息显示,信托登记公司作为在沪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一直高度重视信托财产登记工作,持续研究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及相关配套机制,积极协助将探索信托财产登记相关内容纳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积极配合信托财产登记在沪探索,为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进一步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助推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贡献“信托力量”。目前,信托登记公司正积极对接上海辖内信托公司相关试点案例,争取早日落地。
下一步,信托登记公司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推动非资金信托财产登记落地”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配合相关地区深化试点探索,为促进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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