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推出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践行者,已然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一股重要力量。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是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集聚的重要举措。银行应把握扩大再贷款额度规模以及优化支持范围和流程机制的契机,将更多资金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那些处于技术研发关键阶段且急需资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可以依据再贷款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贷款审批效率,助力企业攻克技术难题、实现创新突破。同时,对于通过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确保资金精准流向那些真正具备创新能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具有轻资产、高风险与高成长潜力并存的特点,这使得传统金融产品与服务难以满足其发展需求。银行必须打破常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一方面,要加大首贷融资和设备更新贷款的投放力度。针对缺乏抵押物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推出基于企业知识产权、研发团队实力、创新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的信用贷款产品,以此解决企业“首贷难”问题;而对于有设备更新需求的企业,则应设计专门的设备更新贷款,助力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银行应积极探索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在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同时,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以股权形式参与企业发展,分享企业成长红利,同时弥补债权风险,实现银行与企业的互利共赢。
为了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需要从内部机制入手,进行全方位优化。在组织架构方面,应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部门或科技支行,集中资源打造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需加强对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提升员工对科技行业的认知以及风险评估能力。此外,还要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考虑企业的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研发投入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评估风险,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聚集高地,银行应当积极融入其建设,并开展科技金融先行先试工作;与当地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享信息资源,共同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科技实力的提升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作为金融支持的重要力量,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助力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