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长久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金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助力。近年来,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成效显著,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契机。
一方面,该法明确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另一方面,该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资信良好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增强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此外,该法还对信用体系和融资机制作出规范。在信用体系上,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支持征信机构为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征信服务,支持信用评级机构优化民营经济组织的评级方法,增加信用评级有效供给,为民营经济组织获得融资提供便利。在融资机制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获得直接融资。
这些举措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提供了依据。但也要看到,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持续推进。笔者认为,还需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产品,探索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融资等新模式。三是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成本,提升融资便利性和获得感。
我们相信,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契机,相关机构和部门精诚团结、协同发力,将构建更优质的融资环境,共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