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3 13:29:40 股吧网页版
黄杨钿甜父亲被立案调查 可能面临什么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刘璐

  近日,演员黄杨钿甜被指佩戴“天价耳环”引发热议。经四川省雅安市联合工作组核实,杨某在雅工作期间,未经手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未涉及灾后重建资金审批管理和慈善捐款;但是其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工作期间涉嫌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问题。目前,杨某已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黄杨钿甜父亲离职是否会追责困难?其后续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理?多位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离职不影响追责,根据《监察法》第11条,离职公职人员的在职违法行为仍可被调查,追责时效不受辞职影响。杨某的处理将依据监察机关调查结果,可能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及法律追责。

“天价耳环”引发争议

  近日,演员黄杨钿甜被指佩戴超百万的奢侈品耳环,网友质疑其家庭背景和高消费水平不符。

  5月16日,雅安市表示该事件相关部门已在处理。同日,其父杨某发微博强调耳环为仿品,并说明其公职经历及辞职经商时间线。对于杨某的解释,网友并不买账。

  针对黄杨钿甜的家境、财富来源、其父亲是否在当公务员期间有违规行为,舆论仍然持疑。

  5月22日,云小雅客户端发布最新情况通报,雅安市成立由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其父杨某在雅安工作期间及其涉雅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实,杨某在雅工作期间未经手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未涉及灾后重建资金审批管理和慈善捐款。杨某在雅工作期间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在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工作期间涉嫌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律师:公职人员离职不免责

  黄杨钿甜父亲后续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垂坤表示,通报中提到杨某违规经商办企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可能面临降级、撤职或开除的纪律处分。杨某在2014年(尚未辞职时)注册公司,2017年辞职后继续担任关联企业法人,若查实其在职期间存在违规经商行为,将依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周垂坤直言,“杨某若在职期间经商行为涉及非法所得,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例如,其名下企业注册资本达500万元(深圳市国影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若资金来源涉及职务便利或非法渠道,可能面临资产追缴。”

  “离职不影响追责,根据《监察法》第11条,离职公职人员的在职违法行为仍可被调查,追责时效不受辞职影响。”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辉指出。

  张永辉亦明确,在职期间违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7条,公务员在职期间违规经商属严重违纪,可处以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若杨某为党员,还将追加党内处分(如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杨某虽已于2017年辞职,但根据《监察法》,监察机关仍可对其在职期间违法行为调查追责。虽无法适用“开除公职”,但可能追缴违法所得并追加党内处分。

  “若查实其经商涉及利益输送或利用职务便利牟利,违法所得将被依法追缴,并可能处以1-5倍罚款或没收财产。但是从目前通报看,并没有提到杨某家庭是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目前这个问题也是网友关注的话题。”张永辉说,若巨额财产来源于其任公职期间,那就会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第388条)或贪污罪。

隐瞒二孩生育事实,律师:撤销录用资格、追缴待遇

  除了违规经商办企业,杨某亦被查出涉嫌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

  张永辉分析,杨某在2010年报考公务员时隐瞒二孩生育事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职。虽然近年来人口政策已放宽,但事发杨某入职及任职期间。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杨某会被撤销录用资格,并追缴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隐瞒个人重大事项’,可能追加党内警告或记过处分。尽管2021年取消社会抚养费,但依据2016年前政策,杨某可能需补缴历史应缴费用。”张永辉表示。

  周垂坤分析指出,杨某在2015年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前)生育第二个孩子,涉嫌隐瞒超生。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3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可被降级、撤职,情节严重则开除公职。“即使其已辞职,相关违规行为仍可能被追溯处理,给予行政处分。根据地方计划生育条例,违法生育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例如,生育二胎的城镇居民需缴纳3万至6万元罚款。若杨某未按规定缴纳,可能面临强制执行或追加处罚。”

  周垂坤亦指出,杨某在2010年报考公务员时若未如实申报生育情况,隐瞒违法生育的诚信问题,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招录诚信原则,导致其录用资格被撤销或既往职务行为被重新审查。

若查明利用职务之便谋利,或将面临刑事指控

  此外,尽管通报称杨某未参与灾后重建项目,但周垂坤表示,“若后续调查发现其利用职务之便为家族企业谋利(如关联公司参与招商项目),可能涉及滥用职权或利益输送等刑事指控。”

  张永辉亦提到,若杨某家庭资产(如深圳别墅、230万元的耳环)与担任公职期间收入明显不符,可能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第395条),需进一步核查资金来源合法性。若杨某妻子名下的企业与杨某原单位存在利益输送(如利用招商引资资源),可能面临共同违法调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