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岳品瑜董晗萱)近日,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5月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表示,为落实《政策举措》,人民银行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提升科技贷款的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其中一方面是规模上要更有力度,人民银行已经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由5000亿元提升到8000亿元,同时下调再贷款利率,由1.75%下调至1.5%,其目的是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创新和设备更新提供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贷款支持。
另一方面在服务上要更有温度,推动银行深化科技信贷服务能力的建设,在内部管理、人才建设、风险评估、产品服务等方面构建专项机制,匹配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提升服务覆盖面,让更多中小科技企业获得优质的信贷服务。
二是建设债券市场的“科技板”,把发展股权融资、壮大耐心资本作为重中之重,促进创投行业“募投管退”的循环。
三是培育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融资支持。加强科技型企业跨境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为科技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四是要提高科技要素密集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总体布局,着力推动北京、上海等13个重点地区优化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强度和能力上要达到更高水平,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支持保障国际和区域科创中心的建设。更好发挥科创改革试验区作用,为全国提供示范引领。加强地区间的联动交流,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和典型模式的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