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2 22:32:20 股吧网页版
上海出台29项具体举措 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界面新闻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促就业政策引领、市场化岗位开发与服务提升、就业指导与精准帮扶、就业创业赋能强化、就业监测与工作保障等维度,汇聚政府资源支持精准发力,推出29项具体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根据《通知》精神,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持续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在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总量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基础上,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数不少于公开招聘岗位总数的60%。2025年上海将提供“选调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岗位超1000个。上海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力度,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在沪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校招计划中按一定比例录用本市高校毕业生。

  上海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加大招聘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进校开展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行动,办好“‘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中小企业百日招聘”“优企进校招才引智”“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汇聚更多岗位资源。

  “求职能力实训营”“马兰花计划”“海鸥计划”“宏志助航计划”等活动将精准提升不同高校毕业生人群就业能力,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优先推荐岗位、组织培训。上海深化政校企合作,协同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高校毕业生可在上海市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创业见习,并按规定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同时,上海持续实施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上海市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灵活就业,并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指出,毕业生创业可享3年内每户每年2.4万元税费减免,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8000元。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雏鹰计划”提供首期还款宽限期6个月。上海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允许其在未清偿助学贷款、消费贷等其他贷款的情况下,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时段的免费场所和服务。上海将开展创业项目垂直路演、融资推介双选会等融资服务活动,为大学生创业者争取多渠道融资支持。

  上海还将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在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供应“小户型、低租金、配套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保障在沪就业的住房困难高校毕业生;重点区域配套“落户+安居”政策,让高校毕业生安心就业、安居乐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