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俊北京报道
乱收费、乱罚款、趋利性执法、徇私枉法......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把执法检查异化为谋取“部门收益”的手段,“收割”企业。
对此,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司法部作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统筹组织政府系统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目标明确,就是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监督,动真碰硬,加大纠治力度。”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今天(5月22日)国新办发布会上指出。
他透露,专项行动重点纠治是乱收费、乱罚款、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等四类突出问题,重点领域为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
会上还提到,将严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审批成本等违规行为;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问题;强化陆路、海运口岸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对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问题开展“回头看”。
行政罚款数额总体呈下降趋势,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纠治四类突出问题: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这些问题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企业反映最为强烈和集中。此次专项行动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就在于这些问题能否得到真正地纠治。”胡卫列表示。
据了解,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截至5月21日,工作平台共汇集各地区各部门问题线索6232条,督促办理5246条。整治的问题涉案金额3.35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9881.35万元。各领域的查纠积极推进,行政罚款数额总体呈下降趋势,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
不过,胡卫列也指出,整治的效果还是初步的,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问题查纠整改的监督力度,对执法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要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或者提级办理;对纠治不力的地方,将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将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调研组,分期分批赴各地加强调研指导,适时对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研究完善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严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整治行业协会商强制收费问题
涉企乱收费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多次被提到。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坦陈,当前部分领域的乱收费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凭借优势地位违规收费屡禁不止,部分电子政务平台隐性收费问题也是比较突出,企业对此反映比较强烈。这些问题亟需综合施策、重拳整治,切实为企业减负,助力其轻装上阵。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也在采取行动。
嵇小灵介绍,将严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审批成本等违规行为;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问题;强化陆路、海运口岸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对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
同时,强化源头治理,严把政策合规审查关。全面清理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对不合规收费项目,应废尽废、应调尽调,并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严格开展新政策的合规审查,杜绝违规收费政策“带病”出台,从制度层面筑牢风险防线,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他还透露,要强化法治保障。积极推动《价格法》的修订,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以制度刚性震慑违规收费行为,构建常态化的监管法规体系。
粗暴执法这些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法资格
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粗暴执法、任性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是槽点之一。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这些问题都是由人的原因导致的,必须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
此次专项行动,一是把住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健全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坚决杜绝不具备资格的人去执法。
二是要把住能力关。要确保执法人员具备与所履行的职责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现在我们注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机制,特别是强调要强化场景式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通过培训,解决执法人员能力不足、在执法过程中照搬法条和机械执法等问题。”她指出。
三是要把住素质关。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厘清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边界和行为边界,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禁止性行为和纪律要求,有效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和粗暴执法等问题。
四是要把住责任关。在这次专项行动当中,各个地区和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法或不当实施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一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粗暴执法这些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法资格,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及时进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