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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2 14:01:10 股吧网页版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 司法部整治乱收费、趋利执法等4类问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俊北京报道

  乱收费、乱罚款、趋利性执法、徇私枉法......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把执法检查异化为谋取“部门收益”的手段,“收割”企业。

  对此,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从立法层面规范了涉企执法的法治原则。专项行动如何与民营经济促进法做衔接?

  徒法不足以自行,专项行动重点纠治乱收费、乱罚款、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等四类突出问题,并且对于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问题,通过建立制度规范,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

  今天(5月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指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刚刚颁布并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涉企执法的法治原则和制度基础。

  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回忆道,在研究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呼声很高、反映强烈。起草专班就这一问题广泛听取了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意见建议,并作了专题研究论证。

  经综合各方面意见,法律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开展执法活动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响应、处置。“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一切断之以法,要严格依法处罚、过罚相当。”他指出。

  记者了解到,实践中涉企超范围查冻扣等问题反应突出。据姜杉介绍,法律要求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出,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中央坚定的决心和法律严肃态度。”他表示。

  姜杉提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涉企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要求,为此次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以及今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

  那么,专项行动如何与民营经济促进法做衔接?

  姜杉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从良法到善治,需要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各个国家机关积极作为。此次专项行动,就是国家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要求的一个重磅举措。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纠治四类问题: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重点领域为: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事项多、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比较大的领域,也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容易引发问题的领域。

  并且,为了防止专项行动“一阵风”、问题反弹,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安心发展,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提到,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加快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这是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的一个重要制度支撑。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都已经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我们也正在加紧起草,目前已经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会抓紧推进出台。”刘波表示。

  二是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规则。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纠治的四类问题,具有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必须通过建立制度规范,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她提到,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像违规异地执法这类问题,既有司法的,也有行政的。特别是随着新业态的出现,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这些环节会涉及不同地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也会涉及异地执行的问题。前段时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今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目前在专项行动中,各部门也都在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相关的规则。

  三是加大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比如执法程序方面、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方面,以及罚款的设定和实施方面,此前都已出台相关规定,对行政执法权力的边界、范围、幅度都作了严格的规范和限制。要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推动这些好的制度在实践中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长效化地遏制执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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