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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2 12:04:37 股吧网页版
中央网信办: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网信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按照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黑嘴”伤企乱象,督促网站平台健全涉企信息内容管理机制,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质效,着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聚焦网络“黑嘴”伤企乱象,重点整治四类突出问题。

  (一)恶意抹黑诋毁攻击企业问题

  1.诋毁攻击企业产品质量、经营状况,捏造虚假信息抹黑企业声誉,对企业进行恶意投诉。

  2.组织、操纵“网络水军”“黑公关”,联动发布涉企负面信息,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家。

  3.开展以商养测、以测养商、商测结合的虚假不实测评。涂抹恶搞企业标识,侮辱贬损企业形象。

  (二)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问题

  1.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后,以“删帖”“撤稿”等名义,向企业索取“删稿费”“公关费”。

  2.利用自身话语权和影响力,以“舆论监督”“新闻监督”等名义,要挟企业提供“保护费”。

  3.在企业新品发布、上市、融资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涉企虚假不实信息或负面信息,胁迫企业开展商务合作。

  (三)恶意营销炒作问题

  1.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唱衰企业或行业发展前景。

  2.歪曲解读企业股权结构、财务报表、产品包装等涉企公开信息或新闻报道。

  3.翻炒企业旧闻旧事,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

  (四)泄密侵权类问题

  1.在公众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中假冒仿冒企业家姓名肖像,假借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

  2.散布地域歧视、人群歧视言论,对企业家进行污名化或恶意贬损。

  3.炒作、泄露企业家个人隐私。以“打假”“维权”等名义,到企业经营场所开展直播、短视频拍摄等活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问题,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处置力度,切实提升企业、企业家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压实平台责任。指导督促属地网站平台对照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完善涉企信息审核、处置标准,强化热搜热榜等重点环节内容管理,加强财经类公众账号和MCN机构日常管理,健全平台涉企侵权信息投诉举报专区功能设置,细化举报指引,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企业和企业家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好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惩戒曝光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落实不力、情节恶劣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四)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工作规范》明确的基本原则、处置内容、证据材料、处置处罚措施、工作流程做好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的受理处置工作。要总结固化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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