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备受广大民营经济组织关注,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民营企业家对这部新法怎么看?新法施行对民营经济发展将起到哪些作用?记者近日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他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组织送来了“身份证”和“通行证”,是民营经济进入新阶段的宣言书,更是一座中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肯定民营经济组织平等法律地位的“身份证”
谈到新法施行,王理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在中国大地上响起阵阵春雷,其意义非常重大。这部法律让无数民营企业家如释重负,让更多企业家对未来发展奠定了可持续性的良好预期。他认为,这是为民营经济组织发放了一张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
王理宗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为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也足以说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这张‘身份证’打消了很多民营企业家的顾虑,真正让他们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王理宗说。
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的“通行证”
这部9600多字的法律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王理宗眼中,这是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一张“通行证”。他表示,民营企业以前在市场准入方面确实和国有企业有区别,新法明确规定将出台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可入。这意味着民营企业能够和其他经济主体一样进入各个领域同等发展,更重要的是可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可以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他认为,这张“通行证”非常好,能帮助民营企业进入可持续、稳定、健康高速发展的通道中。
宣告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宣言书
王理宗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宣告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宣言书。一是新法明确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对“民营经济退场论”等不正确的议论、观念给予强烈回应,为民营经济正名,为民营经济组织“撑腰”。二是新法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由过去的政策红利向制度红利、法律红利升级,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
镌刻中国经济和法治建设成果的里程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民营经济主体体量庞大。王理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广大民营企业的关怀,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能激发经营者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将以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深力度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推动生产力的又一次跃升。“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王理宗表示。
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深圳是民营经济大市,拥有440多万商事主体,260多万家民营企业。“深圳应该成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先锋,探索贡献‘深圳经验’,让这部新法成为推动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他建议政府部门尽快梳理政策法规,清除与新法规定有悖的规章,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作为商界代表,王理宗呼吁,民营企业家要逐条逐句地领会新法的深刻内涵,要依靠法治力量去获得更多的发展资源,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平台,也应组织民营企业家学习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