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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09:58:31 股吧网页版
深圳南山法院回应“执行款未到账”:张核子公司申请的执行异议成立
来源:澎湃新闻

  5月20日,针对张核子公司前员工执行款3个月未到账一事,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回应澎湃新闻,该执行案张核子公司申请了执行异议,法院希望双方调解结案,并两次延长了审限。目前,法院支持了张核子的执行异议,并将21.30万元已划扣到法院账上的执行款返还给了张核子公司。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张核子前员工杨某某因劳动纠纷而与张核子的深圳市核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子基因)、深圳核子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以下简称核子华曦)打官司。深圳中院于2024年9月27日终审判决核子基因和华曦实验室共同支付杨某某工资、提成、律师费、赔偿金等共计79.48万元。核子公司在支付58.93万元后不再履行。杨某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山法院于2025年1月24日立案,于2月10日向核子基因公司发布了限制消费令。2025年2月11日,南山法院下达《结案裁定书》,称已从被执行人账户扣划21.30万元执行款,已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并解除了张核子及其公司的限制消费令。

  2月13日,张核子在抖音上传其乘坐高铁商务座的视频,证明自己没有受“限高”影响。

  而执行申请人杨某某于4月10日才收到上述2月11日作出的《结案裁定书》,且一直未收到执行款。杨某某多次与法院沟通,法院表示将为其调解。杨某某查询的信息显示,张核子公司于3月26日提出了执行异议,但法院一直未对该执行异议作出裁定。

  5月20日,澎湃新闻发出《张核子“限高”次日即被解除,前员工的执行款3个月后仍未到账》报道后,晚上6点34分,杨某某收到法院下达的执行异议裁定书。

  该裁定书显示,在执行过程中,异议人核子基因和核子华曦提出了异议。异议人认为,其总应支付79.48万元,在2024年10月8日即已付款58.93万元给杨某某后,异议人为杨某某预扣代缴了个税20.54万余元。2024 年11月15日,经税务局核算,最终扣税16.74万元,多预扣的38050元已返还给杨某某。综上,异议人已在2025年1月23日执行立案前主动履行完毕支付79.48万元的义务。

  南山法院认为,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采取由支付所得人代为扣缴的间接模式,支付所得人的身份为扣缴义务人,且该扣缴义务属于法定强制性、法定义务,不由代扣代缴单位或纳税义务人自由意志所取舍。若扣缴义务人违反该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异议人作为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履行对劳动者代扣代缴相应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有充分法律依据。此外,关于预扣预缴税款事宜,异议人在2024年10月8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沟通过程可表明,申请执行人对预扣税款事宜及过程充分知悉。代扣代缴属于用人单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款项的组成部分。

  同时,法院查证,杨某某名下交通银行账户在该院所涉查询期间内存在数十条交易记录,即该账户仍在有效使用中,异议人的转账行为并未加重杨某某的负担,杨某某否认其已收到上述款项,与事实不符。

  据此,南山法院裁定,异议人的异议请求成立,驳回杨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撤销此前对异议人的划扣行为,将已划扣的21.30万元执行款返还给了异议人核子华曦。

  5月20日,南山法院相关人员回应澎湃新闻,该执行裁定于2025年5月16日作出后,经过签批程序,于5月20日发给了当事人杨某某。“张核子方申请执行异议后,法院向税务部门发函、回函,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核实,该执行异议案经过了两次审限延长。同时,因为杨某某还有另外两起与张核子公司的劳动纠纷,法院基于案结事了、实质解纷的司法考量,多次促成当事双方调解,寄望通过调解一揽子解决双方的诉争问题,以减少当事人诉累,所以才延迟下发上述裁定。”南山法院相关人员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除杨某某外,至少还有2名前员工因薪酬待遇问题起诉张核子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张核子早年曾从事别墅装修行业。2012年成立核子基因公司,2013年成立广东华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据张核子前员工介绍,张核子早期二次创业进入基因检测领域,从事儿童天赋基因检测、司法鉴定、隐私性亲子鉴定等方面业务,但发展并不顺利。2020年后,核子基因的业务爆发式增长,公司迅速扭亏为盈,并在全国多地成立分公司、开设医学检验实验室。尤其是2022年10月,一口气开了8家分支机构。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11月,全国“核子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超30家。据媒体统计,在迅速扩张之时,全国多地“核子华曦”出现多次违规及处罚。如2021年1月17日,济南华曦医学检测实验室曾出现谎报检测结果;2022年11月24日,兰州核子华曦实验室检测的阳性感染者中,有转运者核酸检测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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