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短视频平台上,“××文旅推荐”“邮政官方直播间”等账号层出不穷,简介标注“官方”、头像使用机构LOGO,主页却充斥带货链接与问题商品。近年来,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李鬼”乱象愈演愈烈——从虚构“文旅局长”人设吸睛引流,到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商品,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甚至衍生售假、欺诈等灰色产业链。
“假官号”此前就多次被媒体揭露。如2024年,河南文旅因“宠粉”营销爆红后,短视频平台上涌现出大量昵称含“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荐官”的私人账号。如今“假官号”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多的趋势,最近有大量消费者投诉一些打着“邮政官方”名号的直播间——这类直播间以“地名+邮政”命名,头像使用邮政LOGO,宣称售卖“邮政合作商品”,其实邮政官方并未开设直播间。
这类非官方账号之所以假冒某些官方机构或新闻媒体,主要是利用后者的公信力、影响力、权威性,来达到引流、带货乃至售假、欺诈等目的。由于从账号名称到LOGO,再到简介标注“官方”字样,一般人真假难辨,消费者要么收到货不对板的商品,合法权益被侵害,要么遭遇财产等严重损失。同时,被冒充的官方机构形象也受到玷污,而且对网络秩序造成了破坏,亟待精准治理。
尽管《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2024年网信部门也处置仿冒网站平台超500个,平台封禁违规账号数千个,但“假官号”仍然屡禁不止、屡治不绝。
其主要原因还是相关短视频平台没有严格履职尽责。《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主体责任;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账号信息动态核验制度。如果短视频平台在账号注册、更名环节加强审核,并经常核验存量账号信息,这些“假官号”是没有机会鱼目混珠的,即主要原因是平台失责。
另外,被假冒的官方机构未发现“假官号”,也没有进行维权,客观上纵容了“李鬼”乱象。而很多消费者对“假官号”缺乏甄别能力,没有辨认官方认证的“蓝V”标识,就容易被误导。所以,治理“假官号”需要各方合力,消费者发现后要勇于举报,官方机构要及时打假,平台要积极受理举报,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如此一来,就有望形成“人人喊打”局面,使“假官号”无法立足。
其中,强化短视频平台主体责任是关键。对于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假官号”层出不穷的平台,有关部门要么约谈督促整改,要么直接开出罚单以罚促改。鉴于很多平台为了节省成本都实行机器审核,导致把关不严,有必要让相关平台为此付出相应代价。对失责的平台,除了加强行政监管以及行政处罚外,被假冒的官方机构,以及被侵权的消费者,也可依法追究侵权平台的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也是消费者和官方机构的维权武器。总之,依法治理才能让平台不当睁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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