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城市更新行动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经济新业态的重要环节。《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支撑保障举措,勾画出未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路线图”。
中指研究院研究总监吴建钦表示,随着我国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的引领下,城市更新在稳增长、扩内需、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多维度开展城市更新
自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城市更新”以来,我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2024年,全国共实施城市更新项目6万余个,完成投资约2.9万亿元。
《意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出了新目标,明确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等内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意见》提出的城市更新主要任务次序鲜明,由小到大分别包括了既有建筑、老旧小区、完整社区、城市功能、基础设施、生态系统等,脉络清晰。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等方面,将“业态升级”“植入新业态新功能”等内容列为“关键词”。
事实上,目前已有城市通过城市更新为老旧城区注入新活力,在存量空间中创造增量价值。
在苏州市姑苏区的十全街,自2024年起通过步行改善、文化赋能的空间改造,打造以人为本的古城保护更新街区。更新改造后,街道流量、经营时长、商户收入显著提升,周末高峰时期人流量翻3倍以上,街道夜间活力延长2小时,店铺客流量和营业额提升30%、部分增长50%以上。
“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能够补齐生活消费短板,创新消费场景,有望推动城市文旅业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好、更便捷。”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城市更新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将成为提振消费、做强国内大循环的抓手之一。
全方位进行支撑保障
在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过程中,构建城市更新制度框架、为城市更新提供各类要素支持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当前,各地正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全方位查找城市短板问题,确定城市更新重点任务。310多个城市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普遍形成“城市更新规划—单元(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部分城市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
“近年来,城市更新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的难点、堵点,需要顶层设计推动各地创新政策机制。”吴建钦表示,《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等六项支撑保障措施,全方位开展系统性保障,将有利于打通城市更新开展过程中的堵点。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
在李宇嘉看来,城市更新“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这首先要求各地“无体检,不更新”,根据体检发现问题,缺什么补什么。通过健全规划体系和更新机制,能够确保城市更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意见》还提出,完善用地政策。具体而言,包括“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鼓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按程序自行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更新改造低效用地”等举措。
工业园区化身生态科技园、老旧厂房变身文旅酒店……这些“华丽转身”的背后,都涉及用地规划的调整。
以北京市怀柔区金隅兴发老厂房改造科研楼项目为例,其在改造过程中创新用地政策,项目地块由工业用地调整为研发设计用地,国有企业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施改造。
“城市更新中补短板、消除隐患、完整社区建设等,都需要增量空间,这就需要用地保障。”李宇嘉认为,这是支撑保障方面的重点。
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资金保障是关键。
《意见》在加强支撑保障部分,明确提出“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包括“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等具体举措。
目前,中央及地方财政已为城市更新提供了大力支持。
从中央财政支持角度看,今年4月初,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提出“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并明确了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
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角度看,专项债券中已有部分资金投向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截至5月18日,项目资金用途包括“棚户区改造”的规模今年已达到18247.57亿元,接近2024年全年19163.70亿元。
除财政投入外,《意见》还提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
李宇嘉认为,《意见》强调“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更新积极性”“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在物业产权归属明晰的情况下,调动产权人改造的积极性,按照产权人的需求推进改造,解决痛点,改造效果才能得到提升。
吴建钦表示,下阶段,各部门及各地有望进一步出台更多细化的支持性政策,合力推动我国城市更新进入多效益统筹、多模式创新、多机制支持、多要素保障、多主体参与的高质量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