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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7 00:47:20 股吧网页版
严管募集资金 引导上市公司“向实而生”
来源:证券日报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从专款专用、用途变更、资金安全、中介责任等维度全面升级监管体系,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资金监管迈入更系统、更规范的新阶段。

  近年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挪用甚至“脱实向虚”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更削弱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因此,《监管规则》从“募资端”入手,通过制度升级堵住漏洞,引导上市公司“向实而生”。这在当前资本市场环境下,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助力科技创新。

  《监管规则》通过限制低效资金占用,严控募集资金流向,推动资本向实体经济尤其是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关键领域聚集。这有利于引导资金精准流向实体经济,避免其在金融系统内部空转,提高资源配置到实体产业的效率。例如,科创板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芯片研发、新能源技术突破等,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直接关系实体经济的创新动能与发展质量。在笔者看来,《监管规则》落地后,科技创新企业能够更好地开展研发创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监管规则》激励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创新项目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整个科技创新生态的发展。

  二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市场信心。

  募集资金滥用常伴随信披不透明,导致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监管规则》要求定期披露资金使用进展,并建立违规问责机制(如记入诚信档案、行政处罚),增强市场透明度,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提振投资者信心。同时,资金使用透明度的提升也有助于吸引长期资金入市。

  严管募集资金促使上市公司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将其投入到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的项目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收益回报。

  三是倒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锻造核心竞争力。

  《监管规则》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募集资金必须投向主营业务,禁止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仅限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注销。

  近年来,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跨界追逐热点概念的现象并不鲜见,折射出部分企业偏离主业、热衷资本套利的短期逐利心态。

  笔者认为,强调募集资金聚焦主业,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上市公司从谋求短期效益转向长期价值创造,倒逼上市公司减少投机性投资。能够引导企业专注主业、锻造核心竞争力,将资金真正用于技术研发、产业升级等。

  在注册制改革纵深推进的当下,严管募集资金可以将资本流向与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度绑定”,既能遏制“脱实向虚”的投机行为,又能激活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在笔者看来,扎紧制度篱笆、强化责任链条,方能引导资金“脱虚向实”,让每一分募集资金都成为滋养上市公司创新的活水,进而培育出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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