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鼓励依法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决定》。
其中提到,将第十条中的“投资机构”修改为“私募投资基金”。具体来看,修改后的内容为“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私募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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