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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00:42:20 股吧网页版
证监会:用好用足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
来源:证券日报

  5月15日,证监会发布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情况综述。2024年,证监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件、同比增长10%,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5%;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

  从案件构成看,信息披露案件249件位居首位,占案件总数的34%;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95件,连续三年增加,占案件总数的13%;内幕交易案件178件、操纵市场案件71件,分别占比24%、10%,数量与往年基本持平。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质效,用好用足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快、准、狠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4年,证监会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并购重组、退市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精准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容忍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抓重点、办大案、树导向”,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合规经营,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严打欺诈发行,守好上市“入口关”。欺诈发行从源头上侵蚀市场诚信根基,扭曲资源配置机制,是资本市场“首害”。证监会秉持“执法全覆盖,申报即担责”原则,全年对87家拟上市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或督导,严肃查办5起欺诈发行案件。

  严惩财务造假,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2024年,证监会通过年报审阅、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大数据建模分析等多元化渠道发现财务造假线索,查办相关案件128件,重点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违法行为。

  严查非法套利,筑牢并购重组“合规关”。2024年,证监会在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执法。指导交易所强化股价异动监控,精准打击“潜伏”重组股实施内幕交易的不法行为,及时查处35起相关案件。相关案件的及时查处,切实维护了重组市场秩序,保障了资源配置高效公平。

  出清“害群之马”,畅通退市“出口关”。资本市场如同蓄水池,进出有序才能维持良好市场生态。2024年,证监会坚持“应退尽退”原则,持续加大问题公司出清力度,全年55家上市公司退市。秉持“退市不免责”,对35家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的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

  证监会坚持“追首恶”“惩帮凶”,通过加大追责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引导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依法依规行事、中介机构审慎勤勉履职、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执业,助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紧盯“关键少数”失责。证监会严厉打击“关键少数”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攫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全年查处“关键少数”989人次,同比增长21%,罚没28.1亿元,同比增长63%,市场禁入81人次。严肃追究35起财务造假案件中大股东、实控人的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依法从严打击35起资金占用类案件,快查快办14起违规减持案件。上述案件的查办,进一步强化了对“关键少数”的警示震慑与刚性约束。

  严防“看门人”失守。证监会全面追究各类审计、保荐、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的责任,全年罚没6.73亿元,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证券公司暂停业务6个月。

  严查“从业人员”失职。2024年,证监会对证券、基金、期货、投资咨询等全行业从业人员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严肃查办59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开展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66名从业人员、7家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证监会在坚持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注重发挥执法在发现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促进基础制度完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惩治违法“已然”,督促市场主体纠正不当行为、减轻危害后果,通过震慑违法“未然”,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方、治理一域”,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如对新型、苗头性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相继查办3起利用个股场外期权等衍生品实施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同时,深入开展高发频发案件成因研究,及时弥补制度规范漏洞,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证监会与相关部委联合制定并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加强部际协同和央地协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财务造假防治机制,并以此为契机,部署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发现和惩处了一批财务造假重大案件。全年作出行政处罚61件,罚没金额51.57亿元,处罚责任人员426人,对65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统一移交相关部门或属地政府依法处置,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合力进一步增强,综合惩防效果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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