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据悉,《意见》提出八项主要任务。其中,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面,将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整治小区及周边环境,完善小区停车、充电、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增设助餐、家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实施老旧小区、危险住房改造,在挖掘文化遗产价值、保护传统风貌的基础上制定综合性保护、修缮、改造方案,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
在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方面,将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居民、规划师、设计师等参与社区建设。
在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方面,将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实施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老旧火车站与周边老旧街区统筹实施更新改造。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指出,此次《意见》出台将进一步带动多产业发展,打开更多经济新空间。例如,社区建设将带动社区商业、智慧社区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老旧厂区转型产业园区,将开发工业遗产旅游,发展仓储物流等产业。
此外,《意见》表示,将在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等六方面加强支撑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方面,《意见》指出,将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效果、巩固提升的工作路径。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引导作用,明确房屋、小区、社区、城区、城市等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不断完善适应城市更新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制度。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表示,通过城市体检评估,能够全面了解城市的现状和问题,从而制定出更加符合城市发展实际的专项规划,实现精准施策。同时,从专项规划到片区策划再到项目实施方案,能够使城市更新行动在不同层面和阶段之间实现有效衔接,增强工作的协调性和连贯性。此外,在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需求,能够提高公众对城市更新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城市更新项目的顺利实施。
北京商报记者金朝力程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