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十周年的广州南沙自贸区再迎政策利好。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下称“南沙金融30条”)。

总体要求上,“南沙金融30条”坚持“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具体来看,“南沙金融30条”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推动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对此,汇丰亚洲及中东地区联席行政总裁廖宜建向记者表示,南沙金融开放举措是大湾区在金融互联互通、规则衔接及跨境业务创新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南沙金融30条”聚焦支持创新创业以及粤港澳跨境金融合作,将为大湾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和全球科创高地带来新的动力。
记者了解到,在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方面,“南沙金融30条”明确,对符合南沙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
“科技创新是大湾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廖宜建表示,新举措提出要加大创新创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提升对科创产业、高端制造业、未来产业、数字产业等的金融服务。在此领域,香港可发挥作为内地企业离岸融资中心的作用,为区内企业的创新转型引入更多国际资本。
在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方面,“南沙金融30条”要求,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南沙和港澳地区均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
在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南沙金融30条”提出,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资金结算政策;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构建便利开展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构建便利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业务的制度安排,支持南沙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
“新举措进一步便利了投融资、结算、期货交易、股权投资等领域的跨境金融服务,这将更好地赋能在南沙设立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为区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带来新的助力,也为包括汇丰在内的国际银行创造了新的业务空间。”廖宜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