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再曝新案。5月12日,新疆证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因违规买卖证券,朱丽被处以5万元罚款。这一案例折射出行业违规炒股现象正面临全方位严打态势。

该案呈现三大显著特征,其一,朱丽担任财务主管期间违规炒股,是营业部中的管理职能;其二,自任职之初即开始违规炒股,持续长达5年有余,几乎贯穿整个任职周期;其三,即便最终炒股累计亏损20.06万元,朱丽依然未能逃脱处罚。
自去年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已成为监管重点整治对象。今年以来,相关罚单已不少于20张,波及10余家券商。而在2024年,更是开出103张罚单,涉及逾155名违规从业人员。
频发的违规炒股现象引发监管高度关注。一方面,地方证监局罚单频出;另一方面,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新规也在积极酝酿中,旨在从自律规则层面实现更精细化的监管。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内部管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等多维度的健全监督体系正逐步完善,违规炒股现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亏了20万还要被罚5万
朱丽于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任职于中银证券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担任财务主管,系证券从业人员。
徐某花分别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9月23日和2020年7月13日在长江证券、中银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开立普通证券账户。
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朱丽控制使用“徐某花”上述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买入金额2952.37万元,累计卖出金额2941.2万元,合计亏损20.06万元。账户内资金主要来源和去向为朱丽本人。
年内违规炒股被罚逾20起
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以来,券商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监管处罚的案例不少于20起。
以下为因违规炒股遭罚款的典型案例:
五一前夕案例:上海证监局披露罚单,华林证券某营业部从业人员仇某珍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职期间,通过在广发证券个人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累计交易388.64万元,获利5.1万元,仇某珍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万元。
高层违规典型:1月9日,重庆证监局披露罚单,湘财证券前任总裁孙永祥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被处1121万元罚款,罚没金额1842.21万元。此外,孙永祥还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月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两张罚单,国都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江权因违规持有股票被罚款15万元。
借名炒股重罚:1月3日,深圳证监局披露2张罚单,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苏宝亮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证券,累计盈利147.04万元,苏宝亮违法所得147.04万元被没收,并处以75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22.04万元。
亏损仍被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谭睿操作“姚某某”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多只股票及可转债,累计亏损58.5万元,深圳证监局责令谭睿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4.5万元罚款。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面临的处罚手段多样,涵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同时,所在机构也会实施内部纪律处分,如警告、罚款、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此外,相关券商在分类评级评价体系中,还会因员工违规炒股暴露出的合规管理问题被扣分。违规行为更会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声誉和未来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多管齐下构筑违规炒股治理防线
针对行业内屡禁不止的违规炒股现象,监管与行业正双管齐下。
各地证监局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河北证监局在监管通讯中要求,辖内机构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防范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合规内控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投资行为的管理,并将其纳入合规检查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制度建设方面也在加速推进。今年4月末,中证协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在业内征求意见,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券商应当明确监测的范围与标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脑MAC地址、公司网络IP地址等关键信息实施监测,防范从业人员利用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账户违规从事证券投资等行为。
市场人士指出,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可从多维度发力: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明确专项整治方案,细化从业行为规则;二是强化监管执法,严格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自律规则,强化自律管理;四是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教育,开展文化建设;五是健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内部监督以及公众、投资者等外部监督的合力。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事件频发,其警示意义深远。对从业人员而言,需强化合规意识,自觉维护职业声誉,坚决抵制利益诱惑;对券商机构来说,则要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合规管理,维护行业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