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于4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简称“南沙金融30条”)。这也是继横琴、前海之后,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第三份重磅金融专项政策。
《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推动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今年是《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简称《南沙方案》)努力实现第一阶段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此节点新政策的落地,将为南沙当前开发开放带来哪些增量空间?南方财经结合横琴、前海的“金融30条”的落地实施,对此进行梳理分析。
为何“金融30条”成“标配”?
2023年2月17日,《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同日发布,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会同省政府,共同制定30条聚焦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举措,成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横琴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前海方案》)相关重要战略部署的配套政策。
《规划纲要》在“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一章专节明确了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的重点发展方向。继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方案》《前海方案》之后,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南沙方案》,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
金融被比喻为“经济的血脉”,经梳理,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任务中频繁提到金融的作用,这也让配套发布金融支持专项政策,成为了一项“标配”政策。
根据《规划纲要》,南沙要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在建设金融服务重要平台方面,提出了着力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金融、飞机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按规定共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等内容。
《南沙方案》将有关部署进一步细化,在科创产业合作领域,明确要探索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新业务新模式,为在南沙的港澳科研机构和创新载体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在南沙的港资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在高水平对外开放领域,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航运服务资源跨境跨区域整合、加强与欧盟和北美发达经济体合作等任务中,都提到了金融服务的作用。
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领域,围绕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南沙方案》还详细提出了支持港澳投资者设立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参与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先行先试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QDLP)境外投资等政策试点,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
今年是《南沙方案》的“中考之年”,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梳理,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等任务目标,还待加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值得关注的是,在新发布的“南沙金融30条”中,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两个项目得到了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新的表述支持,推进速度也有望加快。
如何理解“南沙金融30条”创新点?
承接总体方案的思路,“前海金融30条”面向深港、“横琴金融30条”面向琴澳,而南沙要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南沙金融30条”面对的是粤港澳三个市场、三种货币、三套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也将在推动粤港澳三地的融合发展中,发挥多一份“金融力量”。
整体来看,三份金融专项支持政策的框架设计都覆盖了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金融业开放创新、资金跨境结算、金融监管等方面。
例如,在民生领域,“横琴金融30条”推出了澳门元可在横琴作为小额支付使用,澳门居民在澳门银行开设合作区银行的账户、在合作区直接开立境内证券投资账户、申请信用融资等措施,而“前海金融30条”推出扩大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户的试点银行范围、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等措施。在金融业开放方面,“前海金融30条”提出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而作为横琴“特色”,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简称“EF账户”)也在2024年落地实施。
对比两者首个重点任务聚焦民生,“南沙金融30条”的首个重点任务突出以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具体包括提出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
南沙金融支持的重点产业也与横琴、前海有所区别,将支持科技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青年创新创业等五大方向,具体包括支持广州数据交易所与香港获许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加强合作对接,创新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方式,以及加大海洋产业、商业航天、全域无人产业的支持力度。
目前南沙除了广州数据交易所之外,还拥有广州期货交易所这一重要的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南沙金融30条”明确,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积极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稳妥有序将已上市的期货期权产品申请为允许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的特定品种。支持南沙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完善覆盖期现货市场的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
在民生领域,“南沙金融30条”借鉴横琴、前海经验,在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之外,新提出了推动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推行更为便利、更为广泛的专业资格互认和专业服务跨境执业。大力引进和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支持粤港澳三地院校在南沙建设高级金融学院、国际化金融研究机构,搭建跨境金融专业人才库。
在金融开放和特色金融领域,“南沙金融30条”提到,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简化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境外投资备案流程,在基金发起设立的前置部门核准后,支持银行按有关规定试点基金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
在金融监管领域,“南沙金融30条”新提出了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涉港澳金融纠纷解决平台,构建国际化、多元化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结合横琴、前海经验,可以确定的是,在国家政策发布之后,还需要地方进一步配套推出细化落实细则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