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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7:42:59 股吧网页版
【金融街发布】人民银行等五部门: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5月12日电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

  1.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符合南沙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

  2.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支持政府引导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重点制造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清单,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制造业供应链核心企业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共享与应收账款确权机制。支持南沙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

  3.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支持在南沙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研发认证中心、测评中心以及监管平台等机构。支持广州数据交易所完善数据流通交易综合性服务,与香港获许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加强合作对接,创新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方式。

  4.支持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海洋产业,商业航天、全域无人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高技术产业,强化对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海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展海上保险。

  5.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及入驻南沙青年创业平台的企业、项目同等享受当地创业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企业保险补贴、贷款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进一步便利港澳创业青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支持金融机构吸纳港澳居民就业、实习。

  《意见》提到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支持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标杆。

  6.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稳步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建设。

  7.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南沙和港澳地区均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在港澳居民同意前提下,允许在南沙的港资或澳资银行共享其母行掌握的同一居民信用状况。

  8.推动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推行更为便利、更为广泛的专业资格互认和专业服务跨境执业。大力引进和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支持粤港澳三地院校在南沙建设高级金融学院、国际化金融研究机构,搭建跨境金融专业人才库。

  《意见》强调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健全现代金融产业。

  9.创新服务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业务。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加强企业碳账户、碳核算能力机制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按照最新标准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及可持续债券。支持南沙深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强与港澳在平台建设、融资对接、标准制定等领域合作。加强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对企业给予支持。培育绿色认证机构。

  10.发展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业务。依法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与金融领域应用,积极开展智能信贷、智能投资研发、智能风险控制等智能化金融服务。建立数字金融发展研究智库,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数字金融项目跨境合作。

  11.发展服务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航运金融业务。引导和鼓励航运企业国际海运费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加快航运保险发展,研发创新型航运保险产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携手港澳开展航运交易,支持金融机构为航运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资金结算、存管、融资等金融服务。

  12.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公募基金资质。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13.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支持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含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外币租金。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对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资本金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鼓励南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领域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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