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实施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其中,长三角与粤港澳作为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和开放程度的两大引擎,承担着引领全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推动长三角与粤港澳两大战略区域深度合作联动,不仅是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际大循环的内在要求,更是我国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塑造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对于促进区域间优势互补、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合作基础扎实且稳固。根据我们团队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数据局合作并联合发布的上海与全国城市间区域联动指数,广东省与上海市的区域联动指数排名全国第4位,仅次于江苏、浙江、北京。其中,深圳、广州与上海合作联动的综合排名在所有城市中分别位于第5和第9。以中心城市强强合作为依托,长三角与粤港澳区域间联动水平日益增强,珠海、中山、惠州等与上海的联动指数排名不断提升。2024年,广东省来沪投资占总国内企业来沪投资总额的15.08%,较上年增长8.85%。其中,深圳与上海的相互投资总金额在所有城市中居于第2位,仅次于北京。此外,上海与粤港澳地区的上市公司总部-分支异地分布数量较上年增长8.98%,异地并购数量较上年增长15.80%,供应商和客户异地分布的产业链关联数量较上年增长14.15%。上海与粤港澳地区的专利联合申请量较上年增加了35.64%,专利异地转移量增长了50.41%。
区域合作领域可深入拓展。在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的背景下,长三角与粤港澳应在多个关键领域深化协作,引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科技创新方面,可共建联合实验室、科创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张江、前海等科创平台深化跨区域创新链协作。产业协同方面,可围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领域共建“飞地园区”和跨区产业链联盟。金融互联方面,可推进上交所、港交所、深交所制度创新合作,试点绿色金融产品互认与碳市场联通。要素流动方面,可探索建立人才自由流动试点区,推动人才居住、社保、教育等政策互通,建设大湾区——长三角数据跨境流通规则先行区。港口物流方面,可推动上海港与广州港、深圳港航线共建、数据平台互联,构建面向RCEP和“一带一路”的海铁联运网络。绿色转型方面,可共建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与碳核算标准体系,合作打造零碳园区和绿色供应链试点城市。通过机制对接、平台共建和政策协同,两大国家战略将支撑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形成“双引擎”效应。
区域合作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区域重大战略不应是各自封闭运行的“自转体”,而应成为相互协作、互促共进的“联动系统”。推动长三角与粤港澳协同联动,既要发挥企业在推动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中的主体性,也要充分凝聚各类社会主体的力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促进产学研政的交流合作。可定期召开由两地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加的高端对话平台,汇聚多方资源,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政策协同与经验共享。推动跨区域智库、调研和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探索众筹众包等新型研究机制,共同推出专题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联合研究成果,系统梳理两地产业联动、科技合作、开放协同等典型案例,以第三方力量推动政策创新与机制联通。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传播两地协同发展中的典型故事和亮点做法,营造有利于协同发展的社会氛围。以制度创新释放协同红利,以高效联动赋能高质量发展,讲好区域联动的“中国故事”。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