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方国资企业或出手参与高风险信托机构化险。
近日,华信信托发布《关于选聘风险处置期间法律顾问的公告》,其中提到:“我公司风险处置已进入关键和冲刺阶段。”
据报道,华信信托此前曾将整体风险处置方案上报监管,但未能获批,而此次牵头重组的或仍是大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运”)。
就上述消息是否属实,以及此次重组方案的具体情况等相关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日前向华信信托方面进行采访核实。“我公司未参与方案制定,故不知进展详情。”华信信托相关负责人回复本报记者称。
天眼查数据显示,大连金运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资本100亿元,为大连市财政局全资子公司。
大连市政府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按照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的政策要求,2022年8月18日,新组建的大连金运正式揭牌。大连金运市级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的专业化平台,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为使命。
实际上,此前,地方国资企业已通过参与高风险信托机构重组,以增资或增持等方式对属地信托公司的风险化解工作给予支持。
比如,4月21日,吉林信托董事长邢中成在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方面举行工作会谈时表示:“2024年,吉林信托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实了注册资本,实现高风险机构出列,取得了改革化险的胜利。”
又如,2025年3月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四川信托重整程序,四川信托重组成功。四川信托通过引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地方国资重组的方式,成功化解风险并恢复经营能力。
记者注意到,监管方面近期正在强化地方政府对信托机构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落实有关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
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更是多次提及地方党委政府与信托公司风险处置相关内容。
其中,《办法》第九条提到,股东应当配合监管机构、地方党委政府等依法开展调查和风险处置。
《办法》第六十三条提到,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应当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作,定期通报所监管信托公司的市场准入、行政处罚、风险状况等监管信息,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高风险信托公司处置等工作。
《办法》第六十七条再次提到,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综合考虑信托公司风险情况等,依法采取或者协调信托公司住所所在地地方党委政府等有关方面采取妥善合理的风险处置措施。
金乐函数信托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华信信托之前资金池业务出问题后,通过掩盖底层风险延长了风险暴露时间,后续资金链断裂后,暴露出其复杂的底层资产问题、管理混乱以及高管涉嫌经济犯罪等历史遗留问题,给重组带来了更多的难度。属地风险属地解决是比较务实的做法,也是监管新的思路方向。
“地方的高风险信托机构,预计后续会以地方国资参与风险化解为主,更多的地方国资会组团参与争取政策支持、提供资金支持和信用背书,有助于稳定市场信心,缓解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协助信托公司进行资产清收、重组整合等工作,来综合化解风险,推动信托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廖鹤凯称。